辽源交流组

力源科技收警示函,受损股民可挽损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2022年9月28日,力源科技(维权)(688565)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万中、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沈学恩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多列支研发费用、三会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该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连续下跌,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力源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买入且2022年9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的股民可报名参加。(力源科技维权入口)

公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存在部分项目材料尚未完全发至客户项目现场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未按照实际工作工时情况对管理人员、仓管人员的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中进行分摊,还将少量原材料卸货费用等搬运费误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列支和管理不规范以及公司2022年召开的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中的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

2022年10月29日,力源科技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1 年三季报、2021 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和2022 年半年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21年三季报和 2021年年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净利润等。上述会计差错的原因是项目存在因客户或业主原因确认验收并要求公司推迟发货的情况,公司对涉及上述情况的项目统一进行调整,将其在 2021年的收入调整至2022年设备发货后陆续确认收入。在收入调减后2021年度净利润由3664万元调整为1724万元,但据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净利润为亏损418.35万。

在此之前,力源科技正筹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2022 年6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投资于年产5,000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但在2022年11月3日,力源科技突然发布了一条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至于原因是,综合考虑内外部融资环境的变化,经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上交所撤回申请文件。

力源科技主营业务为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设计和集成业务,同时为电力企业提供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服务。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95亿元同比增长40.9%,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406户,较上期增加4.74%。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报名加入索赔,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本案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吴立骏律师专业从事证券领域投资者索赔法律服务工作超过12年,精通证券法领域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索赔和执行、熟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熟悉会计准则对相关上市公司的要求,办理了全国第一例示范性判决案件方正科技股民获赔案)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