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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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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经常有用户问融荣360编辑,天津住房公积金存款比率是什么?因此,我想为您总结: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从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到2012年职工平均月工资总额。存款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得超过上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350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
 
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单位可以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存款的比例,单位和职工的存款比例可达15%。亏损企业可以申请减少比例和延期支付.企业在本市符合降低存款比例或者延期支付的条件的,可以申请降低比例或者延期支付住房公积金。经批准暂缓支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后,按照规定或者批准的比例,补足递延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比例,减少住房公积金比例,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定金调整手续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者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公积金贷款计算
https:/www.rong360.com/Computer/gongjij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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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流程
1.第一手住房贷款程序:
(一)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
(2)资本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对贷款担保进行银行审查(20个工作日);
(四)承包商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销售单位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借款人应当申请抵押登记和房地产保险;
(6)承担银行贷款;
(Vii)置业人士的还款;
(8)清理家庭。
 
二。二手房贷款程序:
(一)“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婚应出具证书),持有卖方姓名“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以及账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对城市基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应当向首都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中心”接受审批:城市资本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人材料,审批决定贷款金额和期限;
(四)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向房地产局和地政局转让“两证”交易;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有向城市资本中心转让交易的“两张凭证”和契税支付发票(正本和复印件),城市资本中心向指定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签署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专项存款账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领取“房屋其他凭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完成后,贷款资金直接通过银行转入卖方开立的存款专户;
(八)每月还款:借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每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为止;
(九)贷款结算:借款人结清最后一笔贷款时,本人亲自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结算手续;
(十)抵押注销:借款人还清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后,根据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凭证和注销凭证,向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购房合同、财产证明和个人身份证的抵押登记和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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