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宣
传
地点:小金星幼儿园
地点:东莞市新长桥塑料有限公司
地点:东莞百宏实业有限公司
1)工作单位在沙田,小孩可以申请厚街民办学校就读吗?
答案:不可以,因为你在沙田工作,只能申请沙田的公办学位和民办补贴。
2)申请学校是申请公办和民办2个学校吗,如果公办进不了,可以进民办学校吗?
答案:是可以同时申请。录取是按分数从高到低来录取,首先是公办学位,然后是1挡学位补贴,再来是2挡学位补贴。
3)二胎计划外生育,已缴清社会抚养费,且女方已做了结扎手术。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计划生育项加分?
答案:不可以。因为政策是“没有违反”的可以加分。
4)小孩原本在民办学校就读,可以通过积分入学申请转到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案:当你积分达到公办学位录取分数,是可以的。
5)如何申领学位补贴?
答案: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先由家长自行联系申请地所在的民办学校,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学杂费及其它费用,待开学后由市、镇财政将学位补贴发回给随迁子女。
6)已成功申请得到民办学位补贴,如果中途转学,补贴是否会停止?
答案:可以转学,但要不能离开你申请的镇街。
7)工厂上班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要鉴定吗?
答案:在莞工作年限选择以劳动合同积分,需要上传劳动合同电子照片,年限一定要连续的。申请地选择以工作地的,现场确认的时候需要提供劳动合同。2008 年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有我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原劳动行政部门)加盖的劳动合同鉴证章。
8)那些资格证可以加分?
答案:选择以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积分的,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的电子照片,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评分
9)居住由于户口迁移重新办理了会不会影响年限加分?
答案:在莞办理的居住证,地址变了,年限一样累计。
10)居住证中间断了几年,后又补办了,分数怎么算?
答案:居住证是累积年限积分。
11)社保中途退过,能连续积分吗?
12)如果积分失败,是否可以申请民办学位补贴吗?
答案:今年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在前面有个验证步骤,社保或居住证、黑名单有其中一项不通过,后面就不可以申请了。但是3项都通过了,积分得0分也是有机会得到民办补贴的。
13)外地子女不在东莞读幼儿园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案: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14)台湾户籍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案:不可以。申请人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15)如果父母双方离婚,小孩户口在姐姐名下,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答案:以父母其中一方为积分方,且符合申请条件。需提供亲子证明,离婚协议书。
适用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申请人(即学生):
1、具有正常学习能力;
2、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3、符合相对应年龄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满6周岁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
(3)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4)申请初中二、三年级的必须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不设年龄限制。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二、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2、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 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应在东莞市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并需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时必须正常参保并有1个月或以上缴费记录。)
、外国国籍以及父母双方是东莞市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积分制入学政策适用对象。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10:00至2018年6月1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网上报名一人一号,以申请人(即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依据,不能重复申请;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上确认提交申请后,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或资料补充,请如实、完整、认真填写。
2、 网上报名网址:(5月2日正式上线)
(1)手机微信版: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点击“积分入学”栏目
(2)电脑版:http://jfrx.dg.gov.cn或http://shenbao.dg.gov.cn
申请地选择(二选一):
1、网上报名时,只能在积分方服务地所在镇街 、 申请人或积分方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 中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二选一),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其中:
◆选择“积分方服务所在镇街”,
(1)务工的主要以积分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纳税清单,或工资单为依据(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经商的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依据
◆选择“申请人或积分方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以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为依据
2、申请人不按规定选择申请地,提供不了以上佐证材料的,在资格确认时会被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网上确认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可变更申请地,请确认前谨慎选择。
积分方式:
1.总原则: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居所房产信息、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积分项目除外)
2. 积分方式见下:
在服务地 申请 | 父母双方均缴纳社会保险费 | 父母双方在同一镇街服务 | 按总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 |
父母在不同镇街服务 | 以在申请地服务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 ||
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 ||
在自有居所所在地申请 | 父母双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总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 | |
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
3、父母中一方是东莞市户籍,另一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只能以父母中非东莞市户籍的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申请和积分。
积分内容: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17〕36号)
积分入学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18年5月2日10:00分—6月1日17:30分)
申请人登录“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的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1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电脑版网址:http://jfrx.dg.gov.cn或http://shenbao.dg.gov.cn
手机微信版: “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积分入学”栏目
2、部门审核(2018年5月2日-6月10日)
各审核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照片,进行审核和网上评分。
3、积分查询(2018年5月2日-6月11日)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登录“积分入学报名系统”(电脑版或手机版),查询个人积分。
◆由于项目审核进度不一,申请人可不定期登录系统,陆续查询项目评分结果。
4、复核申请(2018年6月13日17:00分前)
申请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相应项目的复核指引,提出网上复核申请或到相应部门进行现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13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积分复核。
◆为了避免复核扎堆,建议申请人在小项积分公布后,如有异议尽快提出复核申请。
5、现场确认(2018年5月3日-6月24日下午17:30分前(节假日是否受理以各镇街新莞人服务中心公布为准)
申请人对积分无异议后,应尽快带上基本申请材料(见本申办指引第七点)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地所在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和积分确认。不按时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为了避免现场确认扎堆,建议申请人家长在积分无异议后,尽快到现场确认。
6、积分公示(2018年6月27日-7月3日)
现场确认期结束后,各镇街教育部门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7、志愿修改(2018年6月27日-29日)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27-29日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现场进行志愿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修改截至时间为6月29日17:30。逾期不受理。)
8、学位安排(2018年7月5日-9日)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并做好通知录取工作。
现场确认材料(看原件,收复印件)
(一)必备材料
1、申请人(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3、关系证明:户口本不能直接体现出与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中一项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申请地证明材料:
◆积分方选择以“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务工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纳税清单,或工资单(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提供保险代理合同,以及社保清单。
◆积分方选择以“自有居所地”申请入学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补充资料
1、积分方配偶信息:在积分过程中,如居所房产、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等积分项目选用了积分方配偶信息的,请补充提供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如户口本无法直接体现配偶关系的,请补充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学籍卡:如果申请人在市外就读的,需要补充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卡。
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
1、适用对象: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入学方式: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先交后补”的方式,先由申请人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
3、学位补贴数量:由各镇街公布各年级具体学位补贴的数量。
4、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7年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积分申请公办学校;但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期间内,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
注意问题
1、申请人和积分方必须严格按照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2、申请人和积分方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如因申请人和积分方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其后果由申请人(积分方)自负。
3、申请人和积分方在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前应登录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dg-jyj)“积分入学”专栏,认真阅读相关的政策、各审核部门制定的评分指引,全面、详细了解各积分项目所需的材料、评分标准以及审核要求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网站链接:http://www.dgedu.gov.cn/dgjy/jfzrx/list.shtml)
4.、请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dg-jyj),留意积分入学信息通知和申请进度推送。
2018年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手机微信版)
1.1 长按或扫描此二维码,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注:已关注的直接进入“公众号”页面进行搜索,点击进入);(如下图)
1.2 点击左下角“积分入学”的菜单栏,选择“网上报名”;(如下图)【5月2日正式上线】
1.3 进入积分入学微信版报名登录页面;(如下图)
2.1 初次注册的申请人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已经注册并有账号的申请人,可直接输入账号和登录密码,立即登录;(如下图)
2.2 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后,点击页面下端“本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清楚有关要求”,再点击“点击进入下一页”绿色按键;
2.3 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人(学生)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本页下端“注册并登录”。其中,手机号码是接收审核信息和找回密码的,请谨记注册登记的手机号码。
3.1 检查页面顶端的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是小孩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以下栏目,如实完整填写积分方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和“确定”;
3.2 确认学生学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
3.2.1 在东莞市初中、小学就读学生的学籍,不需积分方录入,将自动与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对接,请积分方检查并确认信息;
★注意:如发现学籍信息不正确,尽快与在读学校学籍管理员联系,先理顺学籍信息再报名。
3.2.2 在幼儿园就读,或在外市就读初中、小学的,需手动自行录入学籍信息并提交。
4.1 申请资格验证
点击图中绿色锁“点击上方图标验证申请资格”,验证是否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如下图),期间可以通过手机的刷新功能更新验证结果;
4.2 审验结果
第一种情况:验证结果原则上5-10分钟会公布,如显示“验证通过”,点击图中心绿色锁(如下图),进入下一步信息填写。
第二种情况:10分钟后,系统还显示“验证中”,请在两个工作日后再重新登录系统查看验证结果。(如下图)
第三种情况:系统验证后显示“验证不通过”,请尽快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处理问题后,可重新登录系统重新进行申请资格验证。(如下图)
4.3 切换积分方
(如积分方信息验证后,需要更换父或母另外一方作为积分方,可以通过切换积分方的方式更换),操作如下:
4.3.1 点击页面顶端“切换积分方”,选择页面下方“点击添加积分方配偶信息”
4.3.2 如实、完整录入新的积分方信息
4.3.3 录入完毕提交后,在申请的页面就会出现父母双方的姓名,通过图中的上下箭头切换积分方,确认后点击“以此作为积分方”。
4.3.4 重新对新的积分方申请资格进行验证,点击图中心绿色锁“点击上方图标验证申请资格”,验证是否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4.3.5 验证通过后,点击图中心绿色锁,进入下一步信息填写。
5.1 点击“+”,选择“相片图库”中学生的照片,可以是证件照,也可以是生活照;也可选择点击“拍照”功能,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照片。(如下图)
5.2 按照栏目内容如实、完整填写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申请地和申请方式
(如下图)
6.1 进入积分项目和加分项目主页
积分入学共有积分项目和加分项目共12小项(如下图)。积分方须点击进入每个项目,如需要申请该项目积分的,就录入相关的信息并“保存”,不申请该项目积分的,选择“不申请该项目积分”,保存。(注:无论该项目是否申请积分,均需进行保存。)
6.2 积分项目和加分项目填写(分别以“在莞服务年限”、“在莞纳税”、“居所方面”“计划生育方面”项目进行操作说明,其余项目的操作相同,如下)
6.2.1 在莞服务年限(三选一)
*选择“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积分”,系统根据积分方的身份证号码自动审核;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如下图)
*选择“以劳动合同积分”,点击“添加劳动合同信息”,由积分方填写合同的起止时间,并上传合同的照片,可上传多份合同;(如下图)
*选择“已在东莞市经商营业年限积分”,按照栏目填写相应信息(如下图)
6.2.2 在莞纳税情况
结合个人实际,如果需要申请该项目积分的,就选择“积分”,点击“添加相应纳税项目信息”的按键,根据栏目要求,录入相应的信息;不申请该项目积分的,就选择“不积分”,点击“保存”。(如下图)
6.2.3 居所方面
在申请居所方面积分时,如房产产权人或备案人是申请人或积分方本人时,可以直接在“请选择”栏中,选择申请人或积分方姓名;如果房产产权人或备案人是积分方的配偶时,请点击“添加积分方配偶信息”,补充配偶信息后便可在“请选择”栏中选择配偶的信息,并如实、完整填写栏目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如果不申请该项目的,直接可以选择“不申请该项目积分”,并点击“返回主页”
6.2.4 计划生育方面
如申请该项目的点击“+”,上传《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点击“保存”;如不申请该项目的,直接可以点击“不申请该项目积分”。(如下图)
6.2.5 所有项目填写完毕,积分项目主页界面会显示哪些项目是已经填写申请积分,哪些项目是不申请积分(如下图参考)。(注:积分项目和加分项目,均需选择是否积分并进行“保存”,否则无法提交申请。系统也会自动检测是否全部填写完成,并自动定位到未填写的项目处。)
点击“我的志愿”,进入“志愿填写”页面,先查阅申请地镇街的录取原则,然后再结合实际,选择申请的志愿学校。(如下图)
8.1 积分项目和志愿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查看填写的所有项目,在每个项目旁边均有“查看更多”按钮,点击可以查看项目详细内容。(如下图)
8.2 检查所有申请资料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申请”,系统再次温馨提示,提交后无法修改,如需进行修改,点击“取消”,返回修改;如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以2018开头的申请编号(用于公示、排名),短信也会同步通知。如没有生成2018开头的申请编号或没有收到短信通知,请应尽快了解原因,确认提交。(如下图)
申请提交后,部门会尽快进行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分,申请人或积分方可以不定期登录系统,查询积分。系统分别在“各项目”和“总得分”中显示评分结果。
评分结果公布后,如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评分复核。目前手机微信版不支持网上复核,申请人需登录电脑版进行网上复核,或根据电脑版部门审核的意见和复核的要求,进行现场复核。
分数无异议后,请尽快带上基本申请材料到申请地新莞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必备材料
1.申请人(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3.关系证明:户口本不能直接体现出与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中一项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申请地证明材料:
◆积分方选择以“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务工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纳税清单,或工资单(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提供保险代理合同,以及社保清单。
◆积分方选择以“自有居所地”申请入学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补充资料
1.积分方配偶信息:在积分过程中,如居所房产、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等积分项目选用了积分方配偶信息的,请补充提供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如户口本无法直接体现配偶关系的,请补充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学籍卡:如果申请人在市外就读的,需要补充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卡。
13.1 手机绑定问题
由于微信版的网上申报,积分方的手机号码是与申请人信息绑定的,为此,如一个积分方为多个小孩进行网上申报,系统会在申报过程中显示“解除绑定其他账号”的温馨提示。
*如积分方继续用这个手机号码为第二、三、....个小孩申请,可以点击“解除绑定其他账号”,继续填写第二、三、....个小孩信息。
*积分方的各小孩的审核进度和情况信息都会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注册登记的手机号码上。微信信息通知只推送最新绑定的小孩信息。
13.2 手机微信版和电脑版问题
*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电脑版和手机微信版需要填写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呈现的方式稍有区别。
*电脑版和手机微信版填写的信息也可以互联相通,即在电脑上注册录入的信息,在手机微信版也可以同样看到。
为此,建议家长采用自身操作熟练或网络顺畅的一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2018年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电脑版)
1.1 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http://jfrx.dg.gov.cn或http://shenbao.dg.gov.cn,登录“2018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5月2日正式上线】
1.2 点击“报名申请”按键,进入登录界面。
1.3 如果首次登录,没有注册账号的,请点击左下角的“注册账号”;已注册账号,可录入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
2.1 先阅读页面右面“注册指南”,了解注册要求;
2.2 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人(即学生信息)。
2.3 阅读《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再点击注册账号。
2.4 手机号码是接受审核信息和找回密码的,请谨记自己注册的手机号码。
2.5 注册成功,点击开始申请。
3.1 检查左上角姓名是否自己小孩的姓名。
3.2 按照栏目如实、完整填写积分方信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3 点击“开始验证身份”。
4.1 点击“验证”按钮,验证是否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4.2 确认申请人(学生)学籍信息
4.2.1 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自动与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对接,不用积分方录入,积分方检查并确认信息;
4.2.2 在本市幼儿园就读或在外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幼儿),需手动自行录入学籍信息并确认。
4.3 验证结果
第一种情况:验证结果原则上5-10分钟会公布,如显示“验证通过”,点击右下角按钮“点击开始填写信息”,继续填写信息。
第二种情况:10分钟后,系统还显示“审核中”,请在两个工作日后再重新登录系统查看验证结果。
第三种情况:系统验证后显示“验证不通过”,请尽快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处理问题后,可重新登录系统重新进行申请资格验证。
4.4 切换积分方
(如积分方信息验证后,需要更换父或母另外一方作为积分方,可以通过切换积分方的方式更换),操作如下:
4.4.1 在页面的顶端有申请人的照片和姓名,点击下方“更多操作” 。
4.4.2 选择“切换积分方”。
4.4.3 添加家庭成员信息
在原有的积分方信息右边,选择“点击添加家庭成员”,填写父或母另外一方信息后,点击“以此为积分方开始申请”。
4.4.4 重新验证
切换积分方后,需点击“验证”按键,对新确定的积分方信息进行验证。
5.1 点击“+”,选择“相片图库”中学生的照片,可以是证件照,也可以是生活照;也可选择点击“拍照”功能,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照片。
5.2 如实、完整填写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等信息。
5.3 选择填写“积分方式”和“申请镇街”。
(分别以“在莞服务年限”“在莞纳税”“居所方面”项目进行操作说明,其余项目的操作相同)
6.1 在莞服务年限(三选一)
6.1.1 点击“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积分”,系统根据积分方的身份证号码自动审核;
6.1.2 点击“以劳动合同积分”,点击“+添加”按键,由积分方填写合同的起止时间,上传合同的照片,可上传多份合同。
6.1.3 点击“以在东莞市经商营业年限积分”,按照栏目填写相应信息。
6.2 在莞纳税情况
结合个人实际,如果需要申请该项目积分的,就选择“是”,然后点击“添加”按钮,按照栏目提示,录入相应的信息;不申请该项目积分的,就点击“否”,保存,如图:
6.3 居所方面
在申请居所方面积分时,如房产产权人或备案人是申请人或积分方本人时,可以直接在“请选择”栏中,选择申请人或积分方姓名;如果房产产权人或备案人是积分方的配偶时,请点击“添加积分方配偶信息”,补充配偶信息后便可在“请选择”栏中选择配偶的信息,并如实、完整填写栏目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如果不申请该项目的,直接可以选择“不申请该项目积分”,并点击“返回主页”。
6.4 检查所有积分项目
在页面的左端有个积分项目的菜单栏,凡是申请积分的项目,在该项目旁边会有绿色的“√”;不申请积分的项目,在该项目旁边会有红色的“×”,未填写或未保存的项目会显示灰色的小笔记本。(如下图参考)
*提示:必须所有的项目(无论申请积分或者不积分),均需进行“保存”,否则提交不到申请。
7.1 查阅申请地镇街的录取原则。
7.2 结合实际,选择申请的志愿学校。
7.3 是否服从调剂。
8.1 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申请表”
注意:必须所有项目填写完毕后才能点击“确认申请表”。系统也会自动检测所有项目是否填写完成,并自动定位到未填写的项目处。
8.2 全面检查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全面。
8.3 如需要修改的点击,在页面最下方点击“返回修改”,对信息进行修改;如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
8.4 点击“提交申请”后,系统会再次温馨提示。
注意:未提交前,可以进行无数次修改;提交后不能对信息进行修改。
8.5 生成正式的申请编号
系统自动生成以2018开头的申请编号(用于公示、排名),短信也会同步通知。如没有生成2018开头的申请编号或没有收到短信通知,请应尽快了解原因,确认提交。
申请提交后,部门会尽快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申请人或积分方可以不定期登录系统,查询积分。
评分结果公布后,如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评分复核。具体操作如下:
10.1 点击“复核指引”,即评分结果旁边的小镜子。
10.2 查看部门的复核指引,部分部门提供网上复核,申请人可以根据部门的审核意见,把相应的材料上传到系统,部门重新复核评分(如下图);同时,部分部门提供线下现场复核,申请人可以根据部门的审核意见,带相应的材料到审核部门现场进行复核评分。
分数无异议后,请尽快带上基本申请材料到新莞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材料(看原件,收复印件)
(一)必备材料
1.申请人(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3.关系证明:户口本不能直接体现出与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中一项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申请地证明材料:
◆积分方选择以“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务工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纳税清单,或工资单(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提供保险代理合同,以及社保清单。
◆积分方选择以“自有居所地”申请入学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补充资料
1.积分方配偶信息:在积分过程中,如居所房产、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等积分项目选用了积分方配偶信息的,请补充提供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如户口本无法直接体现配偶关系的,请补充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学籍卡:如果申请人在市外就读的,需要补充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卡。
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电脑版和手机微信版的内容是一致的,填写的信息也可以互联相通的,即在电脑上注册录入的信息,在手机微信版也可以同样看到,为此,建议家长采用自身操作熟练或网络顺畅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2018年东莞积分入学网上报名预填表(长按二维码下载)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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