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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专递】考生录取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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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被录取的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纸介质档案材料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就读中学提取并自带到录取学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高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自《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热点问题解答》)


附: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标灰表示已完成、标绿表示正在进行)



附: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标灰表示已完成、标绿表示正在进行)


本期监制 | 周拥军

主编 | 谢成功

编辑 | 胡雷 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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