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率上调 职工无需缴费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成府函〔2018〕12号),从2018年2月起,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0.6%上调为0.8%。
此次费率上调是为确保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保证成都市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根据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经过反复测算进行的调整。以现行成都市最低缴费基数(3067元/月)计算,生育保险费会由18.4元上调为24.54元。值得一提的是,调整后的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职工无需缴纳。
龙泉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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