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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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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经研究决定,我县从2018年3月20日至4月21日开展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保登记及保费征缴范围

凡具有本县户籍、2002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全部在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


二、缴费档次

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当年的正常缴费给予35-80元的补贴,多缴多得。


三、其他事项

1、2018年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60周岁)的参保居民,即身份证出生年份是1958年的参保居民,也应在当年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否则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存在断保情况的参保居民,应尽早补缴欠费部分,以免影响政府补贴及待遇享受。

3、1-2级重度残疾人需办理登记及认定手续,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给予补助,个人不缴费。


以上内容请全县城乡居民周知并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6228361  6228362

 

                    太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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