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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央行行长:中国存款保险费率低于多数国家,可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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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国际经验、金融机构承受能力等因素,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费率水平大概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二,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保起步时的水平以及现行水平。

,费率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根据经济金融发展、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在投资方面,存保基金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只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

  对于存保制度中是否有定期调整偿付限额的机制,,一种观点是,存保的偿付限额像其他物价指数化产品一样,需要自动调整机制,类似工资指数化和物价挂钩的安排。目前看来,要求搞指数化的压力不大,可以分阶段调整,如果过了三年五年这个限额不合适了,再做一次修改也未尝不可。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此前曾表示,中国的存款保险费率远低于其他国家,且费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该制度的推出目前不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大的影响。

  存款保险条例今年3月底正式公布,并定于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将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来源:和讯)

条件成熟就可以过渡到类似美国FDIC的独立机构

去年11月30日,《存款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今年3月31日,《条例》正式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将正式启航。从无到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牵一发而动全身。

,以历史的长视角和国际比较的宽视野,全面解析了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动因、背景和政策考量,细致阐释了诸项制度安排背后的逻辑和理念。

是否会过渡到类似美国FDIC的独立机构?

日报:目前存保制度的启动模式是存保基金,这样的安排是基于怎样的考虑?以后是否要逐渐过渡到类似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独立机构?

独立机构的模式确实有其优点,可能更加客观一些,其观点和判断可以少受其他潜在因素的影响。

但是,独立存款保险机构这样的架构也有缺点。缺点是什么?成立一个机构,总是要招募人员、建立办公场所、筹备开办费,等等,保费尚未充分积累就有很多成本支出,社会上就会有意见,如果此时发生一定数量的银行倒闭,存款保险赔付资金不够用,就会对设立机构的成本支出提出强烈的批评。

其次,如果钱不够用,就有可能导致公共支出给予救助,这与存保制度的初衷是不符的,建立存保制度的宗旨就是不用纳税人的钱救银行。如果设机构而使成本支出偏高,说不定还得用纳税人的钱。

经济总是周期性波动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破产也往往是一波一波的,并不平稳。经济好的时候,没几家机构会破产,但一旦经济出现大的问题,破产就可能会成批出现。因此,现在宏观经济平稳的时候要抓紧推出存保,积累保费,否则赶上问题的时候,没有存保制度或者保费不足,就会不得不用纳税人的钱。

若保费设计合理,运转一段时候以后,就会有一定的积累,届时等条件成熟,就可以平稳过渡到独立机构了。

日报:存保基金在运营和投资方面有怎样的安排?

存保基金的运转靠保费,保费的设计则类似车险的精算,也就是说,保费收入应覆盖平均概率上关闭破产导致的赔付,同时略有积累,从而能应付长周期的恶劣情景。略有积累是最佳状态,若保费收得特别多,人家会批评你像营利机构。所以保费设计还是尽最大可能减少银行和社会成本的增加,是不谋求营利的,只是在经济处于好周期时才略有积累。

存保基金要建立威信,万一投资有损失,争议就会非常大。因此在投资方面,存保基金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只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也就说,只拿正常的平均利率。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国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曾表示,“未来要让市场说话、让资本说话,如果商业银行最后资不抵债,就会退出。”
什么意思呢?通俗理解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按照央行计划的50万元限额,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假如储户在单一银行的存款不高于50万元,万一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将获得与实际存款金额相等的全额赔偿;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则最多获赔50万元,超出部分或者不能获得赔付,或者像美国和中国台湾一样,按一定比例赔付。
此外,限额保险赔付金额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还是只赔付本金,目前尚无明确信息。

杭州某国有银行理财经理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储户一定要做好两个转变,一是观念转变,不能再迷信银行不会倒闭了,要有风险意识,把银行当作一般企业来看待,经营得不好,一样会关门。二是储蓄方式转变,大额存款尽量分开存放,也就是鸡蛋要放在不同的篮子里。这样万一一家银行发生风险,也不至于损失过大。

保险公司存在破产风险吗?
不会

很多朋友自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保险公司会不会因为经营有问题而倒闭?保险公司会像一直存在吗,以后能不能兑现保险呢?

一般来说,保险的运营和盈利的核心内容是大数法则,就是说大部分购买保险的人是不会发生理赔的,那么让众多的人来分担个人的风险。大部分人是不会遇到保险理赔的,因此这部分人实际上是分担了少部分遇到保险理赔的情况。因此,只要购买保险的人存在风险,保险公司甚至整个保险行业都是有存在的合理性的。

其次,。因此,投保人的保险利益能够得到兑现。在我国,《保险法》第87条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但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保险业恢复以来,保险公司从1家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家,其间经历了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却没发生过一例破产事件。这是因为,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申请程序;,也对保险公司的批设采取审慎的态度。例如,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金须有2亿元人民币,其组织形式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股东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并对任职的公司高管人员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等。《保险法》还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可见,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严格的保险公司设立程序以及寿险公司不得解散的规定,从一开始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寿险被保险人利益不受公司。此外,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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