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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元渠道电话行销人员 基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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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拓电话行销市场,规范电话行销组织架构以及各级人员的职责、聘用、从业守则、管理、待遇、考核、奖惩、福利保障,满足电话行销人员的职业发展规划,并保证电话行销契约品质及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话行销人员”是指符合公司要求,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华夏人寿从事个人寿险电话行销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新人(trainee职级)入司时须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待新人转正后根据实际需要可申请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换签劳动合同。

一、组织架构、聘用标准及岗位职责

(一)公司根据需要在各地设立电话行销中心,视业务需要,经华夏国内寿险公司排名股份有限公司多元事业部批准后可设立营业部。电销营业部下设电销营业区,电销营业区下设电销营业组。

1.营业组架构要求:小组内在职销售人员原则上应在8人或8人以上,营业组销售人力低于5人且业绩考核均未达标时应进行强制撤并。

2.营业区架构要求:营业区的设置标准为至少下辖5个或5个以上的营业组,销售人力应在40人或40人以上,营业区销售人力低于25人且业绩考核均未达标时应进行强制撤并。

3.营业部架构要求:营业部的设置标准为至少下辖4个或4个以上的营业区,销售人力应在150人或150人以上,营业区销售人力低于100人且业绩考核均未达标时应进行强制撤并。

(二)电话行销中心设销售职和管理职

1.销售职负责执行拨出电话行销业务,完成销售任务,并提供客户快速、准确与专业的查询及服务需求。销售职包括:

电话行销实习生:tsr trainee,简称 trainee;

电话行销专员:telesales representative,简称 tsr;

银阶电话行销专员:silver level tsr,简称 stsr;

金阶电话行销专员:gold level tsr,简称 gtsr;

白金阶电话行销专员:platinum level tsr,简称 ptsr;

钻石阶电话行销专员:diamond level tsr,简称 dtsr。

2.初级管理职管辖范围为营业组,包括:

见习电话行销组长:trainee team leader,简称 ttl;

电话行销组长:team leader,简称 tl;

中级电话行销组长:medium leader,简称 mtl;

高级电话行销组长:senior tl,简称 stl;

助理电话行销区域经理:assist um,简称 aum。

3.中级管理职管理范围为营业区,包括:

电话行销区域经理:unit manager,简称 um;

资深电话行销区域经理:senior um,简称 sum;

助理电话行销总监:assist director,简称 adr。

4.高级管理职管辖范围为营业部,包括:

电话行销总监:director,简称 dr;

高级电话行销总监:senior director,简称 sdr。

(三)聘用及岗位职责

择优选拔,严格人员甄选,引进有意愿、有能力、有资源、品质好,且过往服务的保险公司不超过三家的同业优秀人员。

1.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符合本公司规定的职务条件,并完成招募甄选流程及培训流程所列事项。其中根据地方经济水平,将各机构划分为a区和b区,其中a区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b区有:江苏、安徽、青岛、陕西、四川、山东及新开机构。各职级外勤人员招募、定级标准及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总监层级(dr-sdr)

原则上只允许现有团队区经理职级人员转任总监职级,不建议从外部引进。

(2)区域经理层级(um-adr)

①招募标准:

28岁-45岁,大专或以上学历,5年以上市场销售经验,3年以上寿险电话营销管理经验,30人以上业务团队管理经验;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管理能力,能妥善分析客户需求、处理客户投诉;

具备丰富的电话营销辅导及培训经验,熟悉计算机数据库及电话系统的应用。

②定级标准:

前任公司最近三个月业绩不低于拟报聘职级维持考核标准,报聘时实际下辖至少4个营业组,销售人数≥20人;a区过往半年月均税后收入um≥1.0万元,sum≥1.3万元,adr≥1.6万元;b区过往半年月均税后收入um≥0.9万元,sum≥1.2万元,adr≥1.5万元。

③主要职责:

负责区域内部的业务规划、组织发展、绩效评估与运营管理,达成整体业绩目标,保证最佳的电话行销服务品质。

(3)电话行销组长层级(ttl-aum)

①招募标准:

25岁-45岁,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1年以上寿险电话销售经验,3-8人业务团队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责任感、沟通技巧及应变能力,能处理客户基本需求和投诉;

具备报表分析能力,熟悉计算机数据库及电话系统的应用。

②定级标准:

前任公司最近三个月业绩不低于拟报聘职级维持考核标准,报聘时实际下辖销售人数≥5人;a区过往半年月均税后收入ttl≥0.5万元,tl≥0.6万元,mtl≥0.7万元,stl≥0.8万元,aum≥1.0万元;b区过往半年月均税后收入ttl≥0.4万元,tl≥0.5万元,mtl≥0.6万元,stl≥0.7万元,aum≥0.9万元。

③主要职责:

负责小组内部的业务规划、组织发展;督导、训练和激励电话行销专员提升销售绩效,提高业务品质。

(4)电话行销专员层级(tsr-dtsr)

①招募标准:

20岁-45岁,高中或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1年以上电话销售经验;

音质佳,亲和力、语言表达能力、抗压能力强;

具备初级电脑操作能力,打字速度超过40字/分钟。

②定级标准:

前任公司最近三个月业绩不低于拟报聘职级维持考核标准;a区过往半年税后收入ptsr≥0.8万元,dtsr≥1.0万元;b区过往半年税后收入ptsr≥0.7万元,dtsr≥0.9万元。

③主要职责:

负责拨出电话行销业务,掌握基本电话销售技能,完成销售任务,为客户提供快速、准确、专业的查询及服务。

(5)电话行销实习生(trainee)

①招募标准:

20岁-45岁,高中或以上学历,有销售经验者或女性应聘者优先录用;

音质佳,亲和力、语言表达能力、抗压能力强;

具备初级电脑操作能力,打字速度超过40字/分钟。

②岗位职责:

负责拨出电话行销业务,掌握基本电话销售技能,完成销售任务,为客户提供准确、专业的查询及服务。

2.报聘资料

(1)个人简历;个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账户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近半年内收入证明或银行机打薪资流水明细;原公司离职证明;公司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3)分公司相关面试记录及发展规划(总监至少提供12个月规划,其他管理职至少提供6个月规划,销售职不需要提供)。

(四)招聘重新入职电话行销人员要求

终止合同的电话行销人员申请重新入职,除须符合本办法的应聘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两次离职记录的电话行销人员不得重新聘用。

2.重新入职的电话行销人员,其一切权益自新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或派遣合同报聘生效日起重新计算,以前因离职而终止的各项权益不予恢复或重计。

3.重新入职的电话行销人员,一般情况下新职级与离职前职级保持一致,对于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提升一级。

(五)招聘要求

1.不得招聘兼职电话行销人员。

2.尊重新人的知情权,不得就电话行销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及福利等事项进行虚假或夸大说明。

3.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刊登招聘广告或发布招聘信息。

4.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公司及社会利益。

5.对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明、隐瞒或伪造个人简历者,一经发现,将终止代理或劳动关系。

二、电话行销保费及佣金计算

(一)名词定义解释

1.受理业绩:当期获得正式投保单号的投保件产生的首年年化保费为当期受理业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完整的投保单;完成投保资料的初审。

2.承保业绩:当期收到客户首期保费的投保件产生的首年年化保费为当期承保业绩。

3.净承保业绩:当期承保的投保件业绩-当期犹豫期内退保业绩。

4.工作月:公司统一规定之业绩结算区间。

5.产品系数:根据不同产品界定之相关系数。

6.专案系数:根据数据不同来源界定之相关系数。

7.交费年期系数:根据产品交费年期界定之相关系数,其中:

一年交:0.1;三年交:0.3;五年交:0.5;十年交及以上:1.0。

8.报聘生效日:根据电话行销人员当月入职时间的不同进行统一薪酬和考核管理。具体规则为: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入职且销管系统生成工号的人员报聘生效日为当月1日,当月15日之后入职且销管系统生成工号的人员报聘生效日为次月1日。

(二)保费计算公式

1.交费频率:

(1)期交:分为月交、季交、半年交、年交;

(2)趸交:一次交清。

2.首年实收保费(first year premium/fyp):

(1)期交件以首年首次实收保费*100%+首年续期实收保费计算;

(2)趸交件以首年首次实收保费*10%计算。

3.首年年化保费(annualized first year premium/afyp):期交件以首年首次实收保费及交费次数计算。

(1)月交件 afyp=首年首次实收保费*6(注:月交件首年度首次交纳2个月保费);

(2)季交件 afyp=首年首次实收保费* 4;

(3)半年交件 afyp=首年首次实收保费* 2;

(4)年交件 afyp=首年首次实收保费*1;

(5)趸交件的 afyp=首年首次实收保费*10%。

4.首年年化标准保费(normalized annualized first year premium/nafyp):

(1)nafyp=afyp*标准保费系数(注:标准保费系数=产品系数*专案系数*交费年期系数);

(2)nafyp是业绩佣金和基本法考核的计算依据。

(三)佣金计算公式

1.首年年化标准佣金(normalizedannualized first year commission / nafyc):根据公司公布的业绩佣金比例表,依承保的nafyp产生。nafyc =nafyp*业绩佣金比例。

2.首年标准佣金(normalizedfirst year commission / nfyc):根据公司公布的业绩佣金比例表,依承保的 fyp 及标准保费系数产生。nfyc =fyp*标准保费系数*业绩佣金比例。

三、电话行销人员的薪酬福利

(一)概述

1.电话行销人员的发佣规则为每月25日发放上月佣金。

2.在线支付类型保单当月承保,次月10日前回执录入系统且通过犹豫期计入当月发佣nafyp。

3.非在线支付类型保单(银行转账、pos刷卡)于保单当月承保且通过犹豫期计入当月发佣nafyp。

4.以承保且通过犹豫期保单之nafyp乘以佣金比例,产生佣金金额;

5.保单于犹豫期内退保,自始不参与佣金的计算。

6.保单未满一年退保,于当月扣除一年内未缴月份之nfyc。

7.保单未满一年失效,于宽限期结束后,从当月薪酬扣除一年内未缴月份之nfyc。

8.报聘生效日为次月一日的电话行销人员当月净承保业绩与报聘月净承保业绩合并计算佣金,并在报聘月佣金中体现。

(二)销售职电话行销人员薪酬福利

1.电话行销实习生(trainee)薪酬福利

电话行销实习生薪酬构成=基本底薪+直接佣金+续期奖金+全勤奖+通时奖+新人成长津贴+新人转正奖

(1)trainee职级全勤奖奖励标准:当月缺勤天数≤1天可享有200元全勤奖;

(2)trainee职级通时奖奖励标准:当月工作日平均通时时长≥2.5h可享有200元通时奖;

(3)trainee职级可享有入职后自报聘月起前3个月每月300元的新人成长津贴,转正后不再享有;

(4)trainee职级可享有新人转正奖,具体为:报聘月当月转正奖励300元,报聘月次月转正奖励200元,报聘月第三月转正奖励100元。

2.正式电话行销专员薪酬福利

正式电话行销专员薪酬构成=基本底薪+绩效工资+直接佣金+续期奖金+全勤奖(tsr专属)+通时奖(tsr专属)+季度晋升奖+年终奖金+长期服务奖

(1)正式电话行销专员基本底薪、绩效工资及福利:

正式电话行销专员的基本底薪:根据各职级对应之基本底薪发放;

(2)正式电话行销专员绩效工资计算规则:

(4)tsr职级电话行销人员通时奖奖励标准:当月工作日平均通时时长≥2.5h可享有200元通时奖;(3)tsr职级电话行销人员全勤奖奖励标准:当月缺勤天数≤1天可享有200元全勤奖;

(5)正式电话行销专员可享有季度晋升奖,具体为:首次晋升(含跳级晋升)奖励100元,连续两次晋升(含跳级晋升)奖励300元,连续三次晋升(含跳级晋升)奖励500元;

(6)当年报聘任职满12个月的正式电话行销专员可享有年终奖金,年终奖金随次年1月薪酬计算发放;

①年终奖金=当年度各月直接佣金之和*10%;

②发放条件:发佣日仍在职且维持tsr及以上职级;

(7)长期服务奖:所有正式电话行销专员可享有长期服务奖,具体标准如下:

① 长期服务奖奖金随达成月份次月薪资一同发放;

②发放条件:发佣日仍在职且维持tsr及以上职级。

3.销售职电话行销人员业绩直接佣金比例:

注:销售职电话行销人员的直接佣金=计算工作月内tsr个人新承保且通过犹豫期保单之nafyp*对应佣金比例-犹豫期外退保未缴月份之nfyc-失效未缴月份之nfyc+复效月份之nfyc。

4.销售职电话行销人员续期奖金=当月内保单为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的续期实收保费*续期奖金比例;续期奖金比例如下:

(1)销售职年度累计13个月继续率≥80%可享受续期奖金;

(2)缴费年期≥10年缴产品可享受续期奖金;

(3)续期奖金按照自然季度(即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统一进行发放。

5.地域差额补贴:销售职电话行销人员薪资如低于电销中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进行相应地域差额补贴。

(三)管理职电话行销组长薪酬福利

管理职电话行销组长薪酬构成=基本底薪+绩效工资+直接佣金+续期奖金+伯乐奖+晋升辅导奖+育成奖金+引荐奖+年终奖金+长期服务奖

1.电话行销组长基本底薪、绩效工资及福利:

电话行销组长的基本底薪:根据各职级对应之基本底薪发放。

2.电话行销组长绩效工资计算规则:

3.电话行销组长业绩直接佣金比例:

注:电话行销组长的直接佣金=计算工作月内所辖营业组新承保且通过犹豫期保单之nafyp*对应佣金比例-犹豫期外退保未缴月份之nfyc-失效未缴月份之nfyc+复效月份之nfyc。

4.电话行销组长续期奖金=当月内保单为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的续期实收保费*续期奖金比例;续期奖金比例如下:

(1)组长职年度累计13个月继续率≥80%可享受续期奖金;

(2)缴费年期≥10年缴产品可享受续期奖金;

(3)续期奖金按照自然季度(即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统一进行发放。

5.伯乐奖:所辖营业组电话行销实习生报聘月当月转正奖励其营业组组长300元,报聘月次月转正奖励其营业组组长100元。

6.晋升辅导奖:所辖营业组非电话行销实习生成员首次晋升(含跳级晋升)奖励其营业组组长100元,连续两次晋升(含跳级晋升)奖励其营业组组长300元。

7.育成奖金:电话行销销售人员跨系列转任组长管理职时,自新职级起始日起前6个月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50%回算至原上一级业务单位,第7-12月起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30%回算至原上一级业务单位,第二年度起在职期间育成奖金统一回算比例为10%。

8.引荐奖:所有电话行销组长享有引荐奖,对于平级引荐(组长职引荐组长职)的组长职,被引荐人自新职级起始日起前3个月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50%回算至引荐人,第4-6月起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30%回算至引荐人,总回算时间为6个月。

9.当年报聘任职满12个月(含)以上的组长管理职可享有年终奖金,年终奖金随次年1月薪酬计算发放;

(1)年终奖金=当年度各月直接佣金之和*10% ;

(2)发放条件:发放月仍在职,且维持ttl及以上职级。

10.长期服务奖:所有电话行销组长可享有长期服务奖,具体标准如下:

(1)长期服务奖奖金随达成月份次月薪资一同发放;

(2)发放条件:发佣日仍在职且维持ttl及以上职级。

(四)管理职电话行销区域经理薪酬福利

管理职电话行销区域经理薪酬构成=基本底薪+绩效工资+直接佣金+续期奖金+育成奖金+引荐奖+年终奖金+长期服务奖

1.电话行销区域经理基本底薪、绩效工资及福利:

电话行销区域经理的基本底薪:根据各职级对应之基本底薪发放。

2.电话行销区域经理绩效工资计算规则:

注:月有效人力=当月净承保nafyp≥3000元的销售职级人数。

各职级月有效人力标准:

3.电话行销区域经理业绩直接佣金比例:

注:电话行销区域经理的直接佣金=计算工作月内所辖营业区新承保且通过犹豫期保单之nafyp*对应佣金比例-犹豫期外退保未缴月份之nfyc-失效未缴月份之nfyc+复效月份之nfyc。

4.电话行销区域经理续期奖金=当月内保单为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的续期实收保费*续期奖金比例;续期奖金比例如下:

(1)区域经理职年度累计13个月继续率≥80%可享受续期奖金;

(2)缴费年期≥10年缴产品可享受续期奖金;

(3)续期奖金按照自然季度(即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统一进行发放。

5.育成奖金:电话行销组长跨系列转任区域经理时,自新职级起始日起前6个月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50%回算至原上一级业务单位,第7-12月起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30%回算至原上一级业务单位,第二年度起在职期间育成奖金统一回算比例为10%。

6.引荐奖:所有电话行销区域经理享有引荐奖,对于平级引荐(区域经理职引荐区域经理职)的区域经理职,被引荐人自新职级起始日起前3个月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50%回算至引荐人,第4-6月起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30%回算至引荐人,总回算时间为6个月。

7.当年报聘任职满12个月(含)以上的区域经理管理职可享有年终奖金,年终奖金随次年1月薪酬计算发放;

(1)年终奖金=当年度各月直接佣金之和*10% ;

(2)发放条件:发放月仍在职,且维持um及以上职级。

8.长期服务奖:所有电话行销区域经理可享有长期服务奖,具体标准如下:

(1)长期服务奖奖金随达成月份次月薪资一同发放;

(2)发放条件:发佣日仍在职且维持um及以上职级。

(五)管理职电话行销总监薪酬福利

管理职电话行销总监薪酬构成=基本底薪+绩效工资+直接佣金+续期奖金+育成奖金+引荐奖+年终奖金+长期服务奖

1.电话行销总监基本底薪、绩效工资及福利:

2.电话行销总监绩效工资计算规则:电话行销总监的基本底薪:根据各职级对应之基本底薪发放。

3.电话行销总监业绩直接佣金比例:各职级月有效人力标准:

注:电话行销总监的直接佣金=计算工作月内所辖营业部新承保且通过犹豫期之nafyp*对应佣金比例-犹豫期外退保未缴月份之nfyc-失效未缴月份之nfyc+复效月份之nfyc。

4.电话行销总监续期奖金=当月内保单为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的续期实收保费*续期奖金比例;续期奖金比例如下:

(1)总监职年度累计13个月继续率≥80%可享受续期奖金;

(2)缴费年期≥10年缴产品可享受续期奖金;

(3)续期奖金按照自然季度(即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统一进行发放。

5.育成奖金:电话行销区域经理跨系列转任总监时,自新职级起始日起前6个月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50%回算至原上一级业务单位,第7-12月起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30%回算至原上一级业务单位,第二年度起在职期间育成奖金统一回算比例为10%。

6.引荐奖:所有总监职享有引荐奖,对于平级引荐(总监职引荐总监职)的总监职,被引荐人自新职级起始日起前3个月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50%回算至引荐人,第4-6月起将新建业务单位当月直接佣金的30%回算至引荐人,总回算时间为6个月。

7.当年报聘任职满12个月(含)以上的总监管理职可享有年终奖金,年终奖金随次年1月薪酬计算发放;

(1)年终奖金=当年度各月直接佣金之和*10%;

(2)发放条件:发放月仍在职,且维持dr及以上职级。

8.长期服务奖:所有电话行销总监可享有长期服务奖,具体标准如下:

(1)长期服务奖奖金随达成月份次月薪资一同发放;

(2)发放条件:发佣日仍在职且维持dr及以上职级。

(六)育成关系的建立与终止

1.育成关系的建立:新成立的营业组/营业区/营业部是从原母体单位中独立出来的,且新营业组/营业区/营业部的管理人员是原单位培养的,则该新生单位即与原母体单位存在“育成关系”。

2.育成关系的终止:当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育成关系终止:

(1)新育成单位被撤销;

(2)新育成单位管理人员离职、降为销售职或调离原岗位;

(3)原业务单位被撤销;

(4)原业务单位管理人员离职、降为销售职或调离原岗位。

四、电话行销人员的考核、晋升及转任

(一)电话行销人员的考核、晋升通则:

1.非实习生销售职和初级管理职的考核周期为三个月,考核时间为每个自然季度末,即每年3、6、9、12月为考核月;中级管理职和高级管理职的考核周期为六个月(半年),考核时间为每年6、12月。

2.电话行销人员按照nafyp 达成进行业绩考核。

3.电话行销人员报聘及跨系列转任的第一考核期,考核维持标准按照对应职级的50%执行;第二考核期开始按照对应职级正常标准执行维持、晋升考核。

(1)非实习生销售职和初级管理职如第一考核期内只有一个月参加考核,则该季度不参与考核,下一个季度作为第一考核期参与考核,第一考核期维持考核标准为:对应职级的季度考核标准*50%;如第一考核期内只有两个月参加考核,则第一考核期维持考核标准为:2/3*对应职级的季度考核标准*50%;如第一考核期内有三个月参加考核,则第一考核期维持考核标准为:对应职级的季度考核标准*50%;

(2)中级管理职和高级管理职如第一考核期内参与考核月数小于四个月,则本次不参与考核,下一个半年作为第一考核期参与考核,第一考核期维持考核标准为:对应职级的半年考核标准*50%;如第一考核期内有四个月参加考核,则第一考核期维持考核标准为:4/6*对应职级的半年考核标准*50%;如第一考核期内有五个月参加考核,则第一考核期维持考核标准为:5/6*对应职级的半年考核标准*50%;如第一考核期内有六个月参加考核,则第一考核期维持考核标准为:对应职级的半年考核标准*50%。

4.所有职级晋升考核标准按照该职级nafyp进行考核,不享受50%打折优惠,同时不按照考核月数进行折算。

5.所有电话行销人员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入职且销管系统生成工号,报聘月为当月,参与当月考核;当月15日之后入职且销管系统生成工号,报聘月为次月,不参与当月考核,次月开始计算考核。

6.trainee职级电话行销人员自报聘生效日起,实行滚动考核和快速转正(单月或连续两个月nafyp达到24000元晋升标准即可实现快速转正),转正后改为自然季度考核。如转正后当季度只有一个月担任tsr或以上职级,则当月免考核;如转正后当季度有两个月担任tsr或以上职级,则按照对应职级季度考核标准*2/3进行维持考核;如转正后当季度有三个月担任tsr或以上职级,则按照对应职级季度考核标准进行维持考核。晋升考核标准不按照考核月数折算。

7.如考核期内未达考核标准,做降级处理(可跨级下降)。

8.如因未达到考核而降级的电话行销人员,薪酬、福利、考核标准均按对应新职级执行。

9.各级电话行销人员在本层级内达到晋升要求,可逐级晋升,也可跳级晋升,但跳级幅度不超过一级。

(二)电话行销人员的考核与晋升标准

1.销售职电话行销人员的考核与晋升标准:

2.管理职电话行销组长的考核与晋升标准:

3.管理职电话行销区域经理的考核与晋升标准:

4.管理职电话行销总监的考核与晋升标准:

(三)电话行销人员转任的条件

1.机构发展过程中有管理职岗位需求。

2.区域经理职级转任总监职级:

(1)架构要求:转任时原营业区所辖小组不少于5组,活动率≥65%,拟转任营业部所辖营业区≥3个,所辖总销售人力≥120人;

(2)业绩要求:拟转任总监区过去两个月业绩不得低于dr基本法考核标准的50%(即过去两个月业绩之和≥125万);

(3)转任起始职级:从dr开始。

3.组长职级转任区域经理职级:

(1)架构要求:转任时原营业组人力≥8人,活动人力≥6人,拟转任营业区所辖营业组≥4个,所辖总销售人力≥32人;

(2)业绩要求:拟转任营业区过去两个月业绩不得低于um考核标准的50%(即过去两个月业绩≥30万);

(3)转任起始职级:从um开始。

4.销售职级转任组长职级:

(1)架构要求:拟转任营业组人力≥5人;

(2)业绩要求:拟转任营业组过去两个月业绩不得低于ttl基本法考核标准的50%(即过去两个月业绩≥5万);

(3)转任起始职级:从ttl开始。

5.转任总监、区域经理职级需总公司面试及提交oa审批,转任组长职级需邮件报备总公司进行审核。

(四)电话行销人员的考核、晋升和转任的继续率考核标准:

1.销售职考核:

考核月个人年累计三个月保费继续率≤90%、七个月保费继续率≤86%,十三个月保费继续率≤80%,不给予晋升、转任;考核月个人年累计三个月保费继续率≤87%、七个月保费继续率≤83%,十三个月保费继续率≤77%原则上给予降级或劝退处理。

2.管理职考核

考核月个人年累计三个月保费继续率≤90%、七个月保费继续率≤86%,十三个月保费继续率≤80%,不给予晋升、转任;考核月个人年累计三个月保费继续率≤87%、七个月保费继续率≤83%,十三个月保费继续率≤77%原则上给予降级处理。

3.根据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电话行销人员考核、晋升和转任的继续率考核指标随时与渠道继续率考核指标保持一致。


五、电话行销人员的差勤及休假管理

以下内容适用全体电话行销人员(代理制及劳动合同制员工)

(一)出勤管理

1.出勤时间

电话行销人员的出勤时间根据机构业务经营节奏实行弹性工作日制度,电话行销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工作。电话行销人员出勤时间以指纹打卡机系统登录及退出时间为准。频繁缺勤和迟到、早退将会导致薪资、奖金和福利的减少和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2.迟到与早退定义

晚于报到时间到达;

晚于用餐结束时间返回;

早于下班时间离开;

早于用餐开始时间离开;

如电话行销人员有特殊理由,应及时联系上级主管说明原因。

3.如电话行销人员当月累计迟到及早退达到3次及以上者,将受到扣发底薪及口头警告。

4.如电话行销人员的迟到及早退行为在次月内无任何改进,将会受到进一步纪律处分,包括最后警告、合同关系的终止。

5.电话行销人员无故缺勤将视为旷工,单月旷工时间累计3个工作日(含)以上者,解除合同并辞退。

(二)休假管理

1.病假

电话行销人员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者休养者,可依照下列要求申请病假:

(1)病假应至少于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同时填写《电话行销人员请假申请表》,如因时间紧急可于复工后补填《电话行销人员请假申请表》,未于指定时间内请假者,将以事假处理;

(2)电话行销人员每月最多享有1天的带薪病假,当月有效,不可累计到次月使用,病假超出1天按事假处理;

(3)电话行销人员享受带薪病假必须出示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如电话行销人员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0天,则公司有理由认为该电话行销人员身体不适合从事此份工作,该电话行销人员可申请离职。

2.事假

(1)电话行销人员事假需至少提前1天提出申请,同时填写《电话行销人员请假申请表》并经上级领导书面批准,如紧急事宜无法于事前提出的,需与事发当时提出,并经上级领导口头批准,事后补填请假申请表。事假不带薪;

(2)电话行销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擅自未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扣除三倍当日底薪,并受到书面警告,如电话行销人员在下月内再次未经批准缺勤将会导致进一步纪律处分,包括合同关系的终止;

(3)频繁的事假及无医院诊断证明文件的病假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处分,行为严重者将导致进一步纪律处分,包括合同关系的终止。

3.年假

(1)电话行销人员的年假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请,并填写《电话行销人员请假申请表》并经上级领导批准,未于一周前通知的将以事假处理;

(2)员工通过培训以及试用期,正式转为tsr后可申请享受带薪年假。年假的计算期间是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当年的休假应在当年享受(截止至12月31日),若因工作原因无法在当年年底休完假期,可顺延部分年假(最多2个工作日)至下年第一季度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4)加入公司第一年的假期依转正后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计算,每月15日前(含)加入公司的电话行销人员当月按全月计算年假,15日后加入公司的电话行销人员从下月开始计算年假;

(5)如电销人员离职,当年的年假以年度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的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个人实际工龄计算。

4.产假:

(1)女员工怀孕的,可享受98天产假(包括产前15天,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2)符合晚育条件的,可延长30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可延长15天;

(4)难产的,可延长15天;

(5)产假(凭医院相关证明文件认定)期间薪资发放以电销中心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如产假结束后未按时报到,合同自动终止;

(6)如与当地政策不一致时,以电销中心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5.婚假:

电话行销人员转正后凭合法婚姻证明,可享受带薪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婚假3 天;

(2)婚假包含法定假及公休假;

(3)婚假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享有;

(4)员工申请婚假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婚假需一次性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审批可分两次使用;

(5)婚假具体天数以电销中心所在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6.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律规定的固定休假日,包括元旦、农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具体天数以国家规定为准,原则上公司将于法定节假日安排电话行销人员休息。

六、附则

(一)电话行销人员的任免、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

(二)本办法适用于多元渠道除o2o机构以外的其他所有机构。

(三)本办法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有权依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和公司管理的需要修订本办法,届时以公告或书面通知各电话行销人员。

(四)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元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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