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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健康险费率将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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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7年11月15日,,并公开征求意见。一时引起了保险业内热烈讨论。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从06年颁布,至令已经有十多年,它是保险公司的设计健康险的指引书。但毕竟十多年没变,有些规则不太适应时代的要求。

那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都讲了什么?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呢?

今天就做一下解读分析:

一、改变及解读:

与旧版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主要不同点如下:

1、健康险新增一项:从之前的“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变成“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抢通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险等”。

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责任,无法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医疗损害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解读医疗意外是引发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医疗意外属于不可预见性的,并非医疗机构的责任,所以医疗机构不会有赔偿。对于患者来说这无疑是更雪上加霜,如果有这样的保险,很大程度可以缓解医患纠纷。


2、新增:除健康保险公司外,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应当成立专门健康保险事业部。

解读: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公司成本将增加,但长期会对业务经营、产品创新有利。


3、变更:长期健康险犹豫由之前的不少于10天,变成不少于15天。

解读:进一步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4、新增:长期护理保险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年。

解读:长期护理产品市场是蓝海区域,只是现在还未找到更好的解决方式。


5、变更:短期个人健康险可费率浮动:由之前可费率浮动,变成可费率浮动但浮动范围不超过基准费率的30%。

解读:进一步规范费率浮动范围。

科普:基准费率为投保人完全符合投保要求时的费率。


6、新增:保险公司可对长期健康保险约定费率调整。

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

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费率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并重新报送审批或者备案。

解读:此项近期争议最大,之前有人调侃“香港保险的长期保险有费率可调整规定”,没想到我们也马上有了...

费率可调整:举个例子,你投保一款长期险,每年欢快的交着5000元,突然有一天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近期理赔过多,故对全体投保人调整费率,每人保费增加10% 。

对于长期健康保险费率可调整的猜想

1、大概率不会针对个人单独调整,如果调整将调整某一同类人群。

2、触发条件不会是因个人身体健康情况的变化,大概率是保险公司因理赔过高/低、投资收益较低/高时触发。

3、调高还是调低?答:如只有调高条件,这会是对保险公司的一种保护,如只有调低条件,将会对增加产品竞争力。当然,我们普通人最希望只有调低条件。

4、保险公司将会加费率可调整条款吗?答:这不是强制条款,保险公司可加,也可不加,

所以,需等相应的产品上线后,具体产品具体分析。

 

7、新增:第三十四条经过审批或者备案的健康保险产品,除法定理由外,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提供。

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

解读:很多不合理的东西,将会逐步消失,只是时间问题。看过我之前的文章的人,也知道我不推荐带分红的保险产品(内地)、不建议一款产品各种都保,各种附加捆绑销售、不建议将保障保险又当理财、又当保障、不建议购买低杠杆比低的产品等等。

在不合理东西消失之前,自己也别掉坑。

 

7、新增: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非法搜集、获取被保险人除家族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也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

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家族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作为核保条件。

解读:真还经历过这样的案例,某人体检没问题,只是做了个基因检测,保险公司就以基因检测结论进行拒保。

投保前,没事别瞎做什么体检、基因检测,都是给自己找麻烦。

 

8、新增加一章:《健康管理服务与医保合作》:

保险公司可以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其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净保险费的20%。

超出以上限额的服务,应当单独定价,不计入保险费,并在合同中明示健康管理服务价格

解读:未来的保险产品形态:保险+健康管理服务。

比如购买完一款保险产品,不仅仅只有理赔时才能用到。保险公司可根据健康管理服务,为你提供“每年的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养生保健”、还有现在流行的“重疾绿通服务”、“医疗费用垫付服务”等等。

这些服务不在做为保险的附加品,而且真正做为一项“产品形态”呈现,并且也是需要成本的。规定其分摊的成本不超过净保险费的20%。

科普:净保险费=保费收入-分出保费,保费收入即需要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分出保费为分保及保单获取成本。

所以不是保费的的20%哦!

二、总来说:

1、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还未正式实施,如果你也有好的建议和想法,,进行建议反馈。

2、不合理的设定,终将慢慢被消除,掌握基本保险知识,才能不被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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