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8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浙人社发【2017】142号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农村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即职工个人不分户籍统一按照社保缴费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员工所有个人部分缴费调整将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月
例:
团队成员在2017年所缴纳的失业保险中,
单位承担费用为社保基数* 0.5%,
个人承担费用为社保基数* 0.5%(仅城镇交)
2018年1月调整后,团队成员失业保险
单位承担费用为社保基数* 0.5%(不变)
个人承担费用为社保基数* 0.5%(调整为农村城镇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