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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途退保会扣很多钱?三句话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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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很多时候,已买保险的朋友一旦遭遇经济困难,或者听信朋友劝说都会选择退保,但一到保险公司才发现,退回来的钱少之又少,与既往所交保费根本没法比,为什么?是保险公司骗人?还是有什么霸王条款?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三句话:


◆ 1、银行、证券、保险作为三大金融支柱,虽功效不同,或低风险低收益(6次降息后利息很低,但资金相对安全)、或高风险高收益(可赚的盆满钵满,也能输得只剩底裤)、或保本增值抵御风险(不能一夜暴富,但可避免一夜赤贫),但终究都是为消费者的钱提供服务的,这时候,我们就能有个类比:


如果您在银行存了5年或10年的定期,中途因急需资金不得不提前取出,银行会按定期利率给您结算吗?不会,只能按活期,不管您之前是不是已经存了4年或9年,这时候,您会认为银行骗了你吗?应该也不会,因为您知道是您没按合同约定到期取钱,是您违约在先,承担损失也在情理之中。


这时候,您可以再想想:其实,买保险和存银行一样,任何一张已生效保单都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退保就意味着您违约了,既然您能理解银行,为何非要对保险苛责?耿耿于怀?且在您退保之前,那份保险可是正竭诚为您服务,虽没有出现什么意外、疾病甚至最糟糕的情况,但您否认那份保单给您带来的安心吗?


◆ 2、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而所谓现金价值,就是保单在指定时刻所具有的价值,换句话说,就是大家如果在这一时刻选择退保,他所能取回的钱。计算方式为: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但在购买保险的头两年,保险公司从承保制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管理费用开支较大,退还的保险费将是很少的。即使以后退保,虽然保单现金价值会随缴费年限不断增加,也不可能高于保险公司满期给付的保险金。


◆ 3、众所周知,保险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建立在大数法则、风险控制、互助互利的基础之上,一般体弱者不会中途退保,而很多身体健康者不再投保后,被保险人的平均出险率将有所提高,保险公司的赔付几率也将增大。此外,投保人所交保费并不是在睡大觉,而是被用于长期投资,只有高额回报率,保险公司才能保证给出险客户及时提供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理赔款以及分红、投资型的保险收益。而一旦中途退保,这些损失也不能小觑!


此外,退保除了经济上蒙受损失,在其他方面也会有很多损失:比如,再投保时交费标准往往会提高:一般来说,投保同一种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交费标准越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便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交保险费。其次,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一旦不好的事情发生,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甚至重新投保时可能会被拒保。


所以,退保有风险,选择需谨慎!不到万不得已切忌盲目,如果真是遭遇经济困境,也可以采取减额交清、延期缴费、缩短保险期、保单转换等方式减轻负担,还可以用保单贷款贷出一笔现金流。


当然,如果真是买过保险后才发现不适合,及时退保也是可行的,但只能在犹豫期内才不至于发生经济损失:


◆ 《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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