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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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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监会安排,海南省作为全国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三批推广地区之一,将于近期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为方便我省广大车主和关心保险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更加全面直观地了解改革内容及影响,特拟定以下十个问题,供大家参阅。

一、为什么要开展商业车险改革?

商业车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等四个独立主险及相关附加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制度的法定强制购买、法定必须承保的特点相区别,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经协商一致,在自愿的前提下订立商业车险合同。

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主要基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6年制定的ABC三套标准。这种相对集中统一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对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法制环境的改善和行业的发展,解决现行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显得日益迫切。

2014年8月,,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纳入保险业重点改革内容。2015年6月1日起,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全国十二个省区市已经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工作。海南省作为第三批推广地区,将于今年6月24日正式进行系统切换。

二、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目的:

(一)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一方面,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将与驾驶人及车辆本身的风险更加匹配。大多数商业车险消费者将因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而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高风险机动车保费则可能有所上浮。另一方面,新的行业示范条款拓宽了保障范围,修改了原条款中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并赋予保险公司自主开发创新型条款的权利,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二)更好地促进产险业转型升级。此次改革体现了市场化的方向。通过改革,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促进行业竞争模式向精细化定价、全方位优化服务转变,推动行业竞争转向以公司品牌、风险定价、理赔服务、人才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良性竞争。

(三)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社会治理功能。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与投保机动车车型、历史出险情况等的关联度明显提高,可以通过保险费率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各类汽车品牌的维修成本,促进理性消费;更加关注自身安全驾驶情况,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三、商业车险改革如何体现市场化导向

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把商业车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行业,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建立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

建立行业示范条款制度,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拟定行业示范条款,同时根据政策法律变化和保险市场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动态修订和完善。建立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赋予保险公司自主开发创新型条款的权利。

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创新型条款。同一公司可同时使用行业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二)建立市场化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

第一,建立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行业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行业参考基准的测算、发布、调整机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并向社会发布涵盖商业车险各险种的基准纯风险保费表和行业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的使用参考方案。同时,随着全行业商业车险经营数据的不断丰富,实行动态调整,以更准确地反映被保险机动车的行业平均赔付水平。

第二,附加费用率和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由市场主体按要求自主确定。财产保险公司自主测算确定附加费用率;同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制定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的使用标准。未来将适时逐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浮动范围,逐步取消费率浮动限制,完全实现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

四、改革对商业车险价格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商业车险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小。因此,商业车险定价的过程,就是运用历史数据,对风险发生概率进行精算的过程。

商业车险价格是这样算出来的: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改革后的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通过此次改革,商业车险价格的确定将更加科学合理。主要体现在:

第一,投保车型对车险价格的影响。改革前,商业车险价格只与车价相关,与车型无关。购买价相同的机动车,商业车险价格也相同。改革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准纯风险保费与各车型的历史平均赔付水平实现了联动,也就是实现了按车型定价。购买价相同但车型不同的机动车,由于其维修成本等的差异,商业车险价格将有所区别。

第二,赔款次数对车险价格的影响。改革前,各公司商业车险条款中的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的浮动范围为0.7-1.3。改革后,中保协发布的无赔款优待系数行业参考浮动范围为0.6-2,浮动范围明显扩大,且等级由7档变为10档,更加细分机动车风险状况。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以前年度车险赔款次数少的低风险机动车将享受更优惠车险价格,赔款次数多的高风险机动车车主则将为自己的行为埋单,车险价格会适当上浮。对于高风险机动车车主而言,只要注重安全驾驶,改善理赔记录,以后年度投保同样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保费优惠。根据我市机动车历史赔付数据,改革启动后,绝大多数机动车均可享受更优惠的价格。从改革后的定价规则来看,保险公司使用浮动系数,可以给予商业车险价格的最大优惠幅度为基准保费的43.35%。

第三,公司自主定价权扩大对车险价格的影响。此次改革赋予财产保险公司更大的自主定价权,突出体现在:将原有的14个浮动系数缩减为4个,且取消7折限制规定。4个系数中,2个为新增系数,即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各公司可以在0.85-1.15的范围内自主使用。因此,不同公司在这两个系数使用上的差异,将最终体现为车险价格上的差异。成本管控能力强、大数据获取能力强的公司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五、新版行业示范条款主要有哪些亮点?

作为商业车险改革的重要举措,中保协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供保险公司选择使用。新版行业示范条款主要实现四个方面的重大改进。

亮点一:调整保额确定方式。保险金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实保实赔”。改革后,车损险保费按车型确定,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险价值确定,彻底解决了广受争议的高保低赔问题。

亮点二:增加保险责任。车损险保险责任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等9项责任,保障范围扩大,广大消费者实实在在获益。

亮点三:减少责任免除。车损险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及“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 ”等7项责任免除,第三者责任险删除“对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造成的人身伤亡”“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等6项责任免除,盗抢险删除5项责任免除。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

亮点四:精简合并附加险种。新版行业示范条款保留原条款中的10个常用附加险,新增“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废除的28个附加险条款中,5个附加险承保风险并入主险保险责任,23个附加险或者保障意义不大,或者已被纳入保险公司增值服务。消费者在无需付出额外支出的情况下,将享受到更丰富、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六、商业车险改革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红利?

(一)出行更安全。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浮动范围扩大,等级由7个增加到10个,更好地体现了“奖安罚危”原则。此外,改革后,还将逐步实现车险价格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这些改革措施,将使机动车驾驶人更加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此次改革最重要的意义之一,是让我和我们的家人,拥有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保障更全面。新版条款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删减了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体现了人性化原则,将大幅减少车险理赔纠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使广大消费者实实在在获益。

(三)选择更灵活。此次商业车险改革将统一适用行业示范条款,并在此基础上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自行拟定创新条款。不难设想,在不久的将来,基于消费者驾驶习惯、行驶里程、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因素设计的个性化保险产品将陆续推出,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将得到最大程度满足。

(四)服务更人性。改革方案更加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尽责说明义务,要求保险公司承保时必须主动向消费者说明责任免除事项,解释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新的行业示范条款将代位求偿全面纳入保险合同,理赔方式更加多样化。改革还进一步精简了理赔资料,理赔服务更加便捷。

七、怎么理解按车型定价?

按车型定价是国外成熟保险市场的通行做法,也是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体现为按车型定价模式确定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使车险费率与车型的平均赔付成本相挂钩,新车购置价不再直接影响保费水平,同价位同使用性质的车辆保费将会有差异。

主要考虑是:新车购置价对车损险赔付成本影响有限,赔付成本更多与车型的“零整比”、安全性相关。“零整比”高的车型,维修成本高,赔付成本相应较高。安全性好的车辆,对行人保护和对车内乘员保护更加到位,赔付成本相应较低。采用车型定价充分体现了风险对价原则。

改革后,车损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主要取决于投保车辆的车型,同时按照车辆所在地区和使用年限微调。经测算,大部分客户车损险保费不变或下调,部分零整比和出险率较高的高风险车辆车损险基准纯风险保费将适当上调。

消费者要想获得更加实惠的保险价格,购车时就不能仅仅考虑购置价格。消费者选择高风险车型意味着将承担与之匹配的较高保险费率。

八、商业车险改革对保险公司服务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第一,统一保险单证标准。为充分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保协统一组织编制了投保告知书、保险条款手册、投保单、保险卡等单证样本。各保险公司应以此为基础完善本公司保险单证,以方便消费者理解和使用,防止销售误导和理赔纠纷。

第二,更加强调尽责说明。为落实《保险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要求,本次改革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投保告知书,集中说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约定,以及对条款中容易引致歧义的内容进行解释,并采取足够的措施提醒消费者全面认真阅读,确保消费者知晓相关内容。

第三,代位求偿成为基本服务。新版示范条款取消现行车损险条款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明确不论投保车辆是否有责,消费者均可要求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先行赔付。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获得代位追偿权,保险服务将更加贴心。

第四,索赔资料尽量简化。新版示范条款对索赔资料予以清理,保险公司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在实践中不合理不必要的索赔资料。比如,车损险索赔时,减少了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盗抢险索赔时,不用再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营运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全套原车钥匙等。

九、商业车险试点改革已开展地区的改革成效如何?

从第一、第二批试点地区开展情况看,各试点地区消费者获得了保障范围扩大和平均保费下降的双重利好,各保险公司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日益显现。

绝大部分消费者在享受车险保障范围扩大的同时,车险保费支出均有下降。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12个试点地区商业车险单均保费为3439元,平均为每位车险消费者节省7.70%的保费支出。续保业务中,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只有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车险消费者投诉率同比下降4.62%。

从经营成果看,2015年,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较改革前下降2.71个百分点,同期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较改革前上升0.71个百分点

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原则,,,坚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平稳有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改革启动后,海南保监局将在中国保监会的统一组织下,密切关注并跟踪分析辖区内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执行情况、理赔服务情况和市场竞争情况,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保险公司在商业车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于查实的保险公司不履行条款责任和尽责说明业务,恶意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等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消费者密切关注中国保监会、中保协、海南保监局网站和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商业车险改革相关政策。如果对此次改革政策有任何疑问,或者遭遇保险公司的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

投诉咨询电话:12378

中国保监会微信公众号:bjwkt_circ

海南保险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海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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