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住房公积金:
(一)购置、建造、改建或者大修自用房屋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三)自行租房;
4.退休或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与所在单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终止本市非居民工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八)户口迁出城市,终止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
下岗、失业、男性45岁(包括45岁)、女性40岁(包括40岁)、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
10.如果雇员死亡或宣布死亡,其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支付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