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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4月1日起征缴!老乡们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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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保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节选)


一、时间安排

集中征缴阶段(2018年4月1日—30日)。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县城居保中心要求,安排各村、居委城居保经办人员开展保费征缴工作。


二、参保范围

凡具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

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200元,100元缴费标准原则上仅限于困难缴费群体,有条件的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选择高标准、多补贴政策。


四、政府代缴

为认真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凡在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根据省、市政策,原则上由市、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鼓励有条件的困难群体在市、县政府代缴的基础上继续自愿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按有关规定正常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续缴保费居民缴费事宜:

已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手续,并在2011年—2017年参保缴费的人员,应继续缴纳2018年保费(含2018年到龄享受待遇人员)参保人员应在缴费时间内携带农行卡就近在我县范围内农行安装的村、居级POS机网点刷卡缴费。并根据村、居委协办员通知时间到村、居委核实缴费信息、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续保人员当年可重新选择缴费档次并按新档次缴费。

(二)新参保居民缴费事宜:

在参保范围内的新参保缴费居民应在集中缴费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在户籍地村、居委填写《参保登记表》,村、居委协办员将初审后的参保手续每三天上报乡镇、街道社保员一次,乡镇、街道社保员汇总后每四天上报县城居保中心一次,县城居保中心复审后将参保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将信息反馈给农行,待农行将这部分数据导入网银平台后,新增的参保缴费居民方可在村、居委POS机网点刷卡缴纳当年保费。

(三)补缴居民缴费事宜:

1、补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的缴费,参保居民将应缴未缴年限的保费存入本人惠农卡账户,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员处刷卡缴费。

2、补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前年度的缴费,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参保居民正常续缴逐年保费,到达法定年龄当年,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的,参保居民应将所差年限保费存入本人惠农卡账户,经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员核对准确补缴年限后,方可使用本人惠农卡一次性补缴保费。

以上两种情况补缴均需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进行刷卡缴费,银行卡(惠农卡)必须为本人卡进行缴费。

乡镇城镇居民缴费办法类同。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平遥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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