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交流组

大连保险消费指南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大连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大连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下辖44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中心,对辖区内各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中心和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大连地区保险消费者、保险利益相关人以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对所属会员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保险利益或相关工作所引发的纠纷投诉受理工作,并接受大连保监局的业务指导和各会员单位的监督。

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8号北方商务楼A302室

 电话  0411-82827062

 邮政编码  116001

大连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中心

        大连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中心负责大连保险消费者就保险合同、服务等相关咨询、争议解决。

        44家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中心的联系信息如下:


财产险公司

人身险公司

消保中心受理范围及内容

投诉


        对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的投诉纠纷可向消保中心投诉。消保中心主要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保险合同类纠纷:因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公司发生的争议;因保险销售、承保、退保、保全、赔付等业务保险公司发生的争议。非保险合同类纠纷:保险从业人员违反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投诉;保险从业人员培训、执业、流动和奖惩问题上,违反行业自律规范情况的投诉;会员单位或保险从业人员损害保险行业形象情况较严重的投诉;涉及会员单位之间的纠纷,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投诉。


        咨询辖区内且为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基本情况和保险知识的;反映会员单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的;反映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执业、流动和奖惩问题的;涉及行业协会消保中心会员单位之间、会员单位与保险从业人员之间、保险业与其它行业之间关系的。

大连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01

        亲访投诉,投诉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投诉受理材料。

02

        委托代理投诉,应提供投诉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有效证件复印件、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03

        书信邮寄申请投诉,应提供投诉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合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同邮寄。

处理时限

         消保中心自收到投诉人完整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诉案件的审核、转办、调解等程序,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存在违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且有确凿证据,。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