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发布了一篇浙江人社权威发布的文章:浙江人社权威发布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5月起下调!▼
《通知》指出:
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 由1%降为0.5%,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
近日,杭州人社紧跟步伐,发布了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精神,我市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0.5%。
预计2017年度将为用人单位减负近 6.7 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这已经是杭州市近三年来第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了,2015 年由3%下调到2%,2016 年从2%下调到1.5%。
一张表读懂失业费率▼
降费时间 | 降费幅度 | 单位缴纳费率 | 个人缴纳费率 |
2015年1月1日 | 3%降为2% | 2%降为1.5% | 1%降为0.5% |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2%降为1.5% | 1.5%降为1% | 0.50% |
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1.5%降为1% | 1%降为0.5% | 0.50% |
Q1:连续第三次降费率是为什么呢?
一句话,放水养鱼,为稳增长、促就业提供支撑!
Q2:会不会影响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呢?
不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科学测算、充分论证,所以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更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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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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