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车什么时候去年检?
还没呐~年检的事不着急。
可我看车险合同上有“未年检保险免赔”,真是这样吗?
年检是为了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在各类车险合同中也常有“未年检,保险免赔”这样的条款。不过,若车辆真没按期年检,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能以此为由拒赔吗?
张某某于2016年3月17日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保险期间自2016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30日。
2016年8月18日
张某某沿南京大桥高架由南向北行使时,因疏忽与前车发生连环追尾碰撞,导致车辆损坏。,其余三辆车车主无责任。
哦~NO~
交通事故我们都不想的!
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对张某某驾驶的被保险车辆以及其余3辆轿车定损金额合计为85230元。
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可保险公司却不愿意赔偿,
。
张某某提出诉请:
某保险公司支付被保险车辆及第三者车辆损坏所致保险金8523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保险公司对事故发生的事实、责任认定及张某某车辆在公司投保的事实无异议,双方对定损金额也没争议,那为什么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呢?
某保险公司辩称:
被保险车辆事故发生的时间并不在该车年检有效期内。根据我司与张某某签订的保险条款的约定,事故发生时车辆未在规定检验期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我司不负赔偿责任。
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呢?
原来是该司与张某某签订的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均约定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张某某驾驶的车年检有效期已于2014年4月4日届满。2016年9月10日,该车重新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事故发生在2016年8月18日,并不在年检有效期内。
竟然是免责条款
不在年检有效期内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就能拒赔?
1、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审理中,张某某对保险合同中该免责条款提出异议,认为某保险公司并未针对该条款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
该条款系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对此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保险公司仅进行了提示,并未向张某某明确说明,且现行法律、法规亦未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强制年检,故该免责条款依法不产生法律效力。
对条款加粗处理能起到提示作用,
但还需要对重要免责条款
进行明确说明才行哦~
2、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张某某与某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约定及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016年8月18日,张某某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保险车辆及第三者车辆损坏,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某保险公司应依法予以赔偿。
虽然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并未在年检有效期内,但保险公司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保险公司已对案涉车辆损失进行了定损,双方对定损金额均无异议,。
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某保险金85230元。
鼓小助小建议
✿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未对保单等凭证上的免责条款向车主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因此车辆在进行投保商业险时,保险公司应当对减轻或免除自己赔偿责任的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与提示义务,否则,保险公司仍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年检是为了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车主应自觉按时年检,这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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