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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申领
直系亲属申领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需以下材料:
1.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2.申领人与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硬卡)。
4.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申办人须先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并停保;
5.死亡人员为孤寡老人的需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
6.交通事故死亡的还需交通事故认定书和赔偿协议;工伤死亡还需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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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储存额和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申领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满十五年,本人不再延长缴费,且不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愿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本人可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和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需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
2. 《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硬卡);
4. 1996年1月1日前有缴费年限需到养老处先审批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5. 企业女职工50周岁办理需劳动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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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境外定居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
,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本人可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需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
2.《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3. 境外定居(丧失中国国籍)相关材料;
4. 本人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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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回国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本人申领需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
2.《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3. 护照原件、复印件。
来源:常州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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