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致电晨报反映,其母亲王某2009年12月在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他购买了一份名为“某两全保险(分红型)”和“某重大疾病保险”。今年已经是保期的第4年了,共交了20000元保费。然而今年7月,其母过世。作为被保险人的张先生不想再继续投保了,想申请退保,保险公司要扣除近4000元。保险公司对此表示,不论什么原因退保,只退现金价值。
市民:投保人过世了,被保险人想申请退保
据张先生介绍,他母亲购买的“某两全保险(分红型)”和“某重大疾病保险”每年一共交5000元,连续交5年,再过5年后可以取出。从2009年至今,张先生的母亲一共缴纳了4年共计20000元的保费。
今年7月,张先生的母亲突然病逝。“母亲本是想为我留下一份财产,但是我现在的经济状况一般,自己交钱投保经济来不了,而且要再过好几年才能取出来,现在家里有事急需用钱,所以想退保。”张先生表示。
近日,张先生来到位于火车站附近的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先生作为受益人,在投保人去世的前提下想退保的要求遭到了某保险公司的拒绝。据张先生介绍,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知他,如果退保,就要缴纳近4000元的违约金。
这令张先生不能理解,购买保险是投保人本身的个人行为,与其子女或者被保险人有必然联系吗?如果投保人去世,其子女或者被保险人有继续交费的责任或义务吗?
保险公司:不论什么原因退保,只退现金价值
记者联系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张先生可以将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的名字,继续缴费,合同依旧有效。如果被保险人想申请退保也是可以的,但是将按照退保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可能简单退还所有投保金额。之前有工作人员解释将缴纳近4000元的违约金是不准确的说法,仅是为了让对方容易理解,实际不是违约金。
该客服人员表示,不管是什么原因退保只退现金价值,要按公司给投保人的保单上注明的数额。
记者在张先生的保单反面看到现金价值表,第4年的现金价值为14755.0元。张先生说,保险公司答应退给他16405.45元,多出的部分是前几年的分红,但直到记者联系到该保险公司,他才明白退还的钱是根据合同反面的现金价值表计算的。张先生称,从来都不知道现金价值是啥意思,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告知过。
文源: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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