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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保险快到期的抓紧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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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们,传说已久的个人医疗商业保险费改终于尘埃落定。201611日正式进行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请大家关注,请大家路上注意安全,各大保险公司费改一致,不能再约省约驾了,最多可以提前90天续保。请各位车主朋友们关注,详细咨询:0660-5507999。




保监产险〔2015〕200号


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财产保险公司: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第一批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市场运行稳中向好。我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现将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4号)相关要求,及时拟定、报批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并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家保监局所辖地区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全力配合试点工作,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宣传,尽快完善商业车险改革配套制度。

  三、各保监局应高度重视,督促财产保险公司全面落实改革举措,结合当地情况做好汇报沟通与宣传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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