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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社保费率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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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社保费率不是最终目的

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 李浏清

对话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郑秉文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杨燕绥

费率能产生多重积极效应

记者:继续延长一年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的原因有哪些?

 

郑秉文:实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 年 9 月,据不完全统计,总计为企业降低成本 1230亿元,到去年底,我估计可达到 1500 亿元左右。总体来看,这项政策受到了企业的欢迎,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一定贡献。

延长一年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是必要的。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继续大力推进。2017 年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增长 6.9%左右。据国内外有关机构预测,2018 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继续降低费率为企业减负,可以帮助其恢复生产经营能力,鼓励其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二是有助于稳定就业形势。的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我认为,降低社保费率也是稳定就业的需要;三是的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持一段时间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正是“让利于企、让利于民”的体现,也使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有助于实现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杨燕绥:受社保制度、转轨成本和人口结构等因素影响,我国社保费率大体处于国际中等偏上水平,特别是养老保险费率较高。当下,劳动力市场供给下降、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降低费率是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突破口。到 2018 年 4 月 30 日,原来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到期,继续延长这一政策,还是权宜之计。我们的目标不是降低一个百分点,而是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定在合理区间。

费率偏高会导致中小企业参保难,社会保险扩面难,逃费避费和断保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合理区间确定企业社保费率,才能要求甚至强制企业参保缴费,实现扩面征缴,解决一亿劳动人口未参保的问题,从而增加社会保险的收入,社保制度进入良性发展。对于正常缴费机制的确定,可以参考国际经验,按照人口老龄化时间表和赡养负担厘定费率。

     

关注降费率对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影响

记者:降低社保费率是否会对基金正常运行产生压力?

 

郑秉文:首先要明确的是,降低社保费率并不会影响职工待遇,这就是社会保险的特征,它有自己独立的计发公式,临时性或阶段性的费率调整与待遇水平无关。但是,如果长期一再降低社保费率,部分险种基金收入增速放缓或同比下降,势必会对基金正常运行产生压力,影响基金的可持续性。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2016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2016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 50112 亿元,比上年增长 8.1%;总支出 43605 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本年收支结余 6508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65425 亿元。对比近年数据,虽然社保基金滚存结余规模在不断增大,但是总收入同比增长速度明显慢于总支出同比增长速度,这显然与降低费率有关。

还需指出的是,正常情况下,只要收支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就可以正常运行,但我国社会 保险基金收入中有相当部分来自于财政补贴。2013 年至 2015 年 3 年间,企业职工五险、城乡居保与城乡医保总的财政补贴分别为 7371.5 亿元、8446.35 亿元、10198.15 亿元。2016 年,这一数值达到 11104.34 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可见,当前社保基金运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政补贴。据人社部发布的《2016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 26768 亿元,增长率为 16.3%,而支出是31854 亿元,增长率则高达 23.4%,大大高于收入增长率;这一年的财政补贴是 6511 亿元,比上年增长 38%,财政补贴再创新高。

      

杨燕绥:解决这个问题应从长计议,对养老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分别建立精算平衡模型,以支定收。

首先是夯实费基,如果做到这一点,以 1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就可保证目前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其次是规范缴费,依法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责任。实现收支平衡需要加强制度激励性

      

记者:如何实现降低企业成本与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之间的平衡?

      

郑秉文:社保制度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问题。“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强,支出规模和待遇水平有相当的刚性。如果“收入端”的缴费收入能力不能满足“支出端”的要求,这两条曲线的发展趋势就会呈现“剪刀张口”的形状,说明制度收入能力比较差。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抚养比)在进一步下降,由 2014 年 2.97:1 降至 2015 年的 2.87:1,2016 年更是达到 2.75:1。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不断增多,而“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所产生的效应在短期内难以抵消老龄化带来的影响。     

我认为,社保基金的财务可持续有赖于制度参数改革和结构改革双措并举。所谓参数改革就是指参数调整。一是延长缴费年限。目前,在广大社保工作者的努力下,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但也有不缴费、中断缴费、达到最低年限后不缴费等现象存在。另外,正规用人单位职工占比在降低,自雇者比例却越来越大,这一群体一般没有雇主,社保费不由单位代扣代缴,所以中断缴费的参保者群体比例也会继续增大。二是适时研究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等政策,稀释抚养比。    

所谓结构改革,主要是指落实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要想很好地保护参保人的权益,多缴多得是个重要原则。由于透明性不够,参保人多缴后并不知道是否能够多得或不知能多得多少。缴费与权益之间的联系不是很直观,激励性就无法体现,参保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护。因此,只有改变缴费与权益关联模糊的现状,劳动者才会积极参保,主动按真实基数缴费,各种逃费避费的现象也会逐步消失。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所以生命力长久、不存在“两个费率”,就是因为遵循多缴多得原则。

参数改革和结构改革要相辅相成,这样才能够显著提高制度收入能力。据测算,在养老金替代率、抚养比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养老保险基金每多收 900 亿元至 1000 亿元,就可以降低一个百分点的费率,这才是真正实现了降费。据我测算,如果提高了激励性,制度收入就会增加几千亿,相应地,费率就会降低三四个百分点,甚至更多。

      

杨燕绥:我国亟待依法规范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以支定收,控制和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利于社会公平与团结、有利于人口和劳动力合理流动,这需要国家具备统筹提供基本养老金的能力,做到居民信息向上集中,公共服务向下延伸。

欧美国家的经验证明,在基本养老金待遇有限的条件下,为了实现国民养老金的充足性,必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我国发展企业年金的窗口期很快就要结束,不能贻误时机。发展个人养老金需要进行国民养老金教育,给足延期征税待遇,由个人选择产品,引导商业保险、公募基金、资产信托等金融机构借此机会展开竞争、提高信誉、改革创新、实现升级。


原文刊登在中国劳动保障报/2018 年/1 月/19 日/第 003 版声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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