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成年人每人缴纳210元;学生、儿童每人缴纳120元。非在校人员以18周岁为年龄界限,18周岁以下按照120元缴纳,18周岁以上按成人标准缴纳。
三、2018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降低60元,降低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补助。精准扶贫对象个人缴费部分降低60元,降低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孤残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全免,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四、城乡居民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进行参保缴费。进城务工人员也可在城区内缴费网点直接参保缴费。续保人员须持居民医疗保险手册或原新农合手册,新参保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及红底一寸照片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或办事处缴费网点办理缴费手续。并向医保局统一提供人员花名,由医保局录入人员缴费信息。
城乡居民需按要求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减免或补贴部分,全部由民政等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
五、在呼和浩特、包头居住的我市城乡居民可到在当地设置的乌兰察布市外出务工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具体地址为:
(1)呼和浩特新城区乌兰察布东路,先锋西巷(先锋小学对面)。
(2)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1号街坊10号府店(青山路与领圃路交汇处东南角)。
六、在乌兰察布范围内居住的所有城乡居民,可在各旗县市(区)开设任意一个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缴费网点缴费。
七、在丰镇市区内共设置十四个缴费网点,分别是:
(1)新城区办事处共六个:
迎宾社区(久福小区院内)。
明珠社区(明珠小区院内)。
南新建社区(劳动局对面巷子往南120米)。
北新建社区(赛亨饭店北面西拐)。
新华街社区(五彩集贸对面、原四塑巷子,庆丰东小区门口)。
建设街社区(金地绿洲商业街)。
(2)工业区办事处共四个:
工业区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商城南门南,原交通局院内)。
拖修路社区(南环城路,利鑫廉租小区院内)。
新标路社区(聚阳南路,家和饭店对面三楼)。
东南社区(商城南门二楼)。
(3)旧城区办事处共两个:
文庙社区(旧城区办事处院内)。
东巨墙社区(站前广场东侧,原审计局院内)。
(4)北城区办事处共两个:
义和街社区(二医院对面义和街巷,原房产局院内)。
北山社区(原北山游乐园院内))。
八、精准扶贫对象在所属乡镇、办事处办理缴费事宜,其它缴费网点不予受理。
九、在校在园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2018年度医疗保险费征收从2017年11月1日起统一由学校代收。
十、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十一、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缴费期结束后,乌兰察布市缴费信息系统将统一关闭,不再办理缴费事宜。3月1日前,不缴费者,2018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丰镇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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