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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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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职工因部分差价超过拆迁面积而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行备案制度,拆迁安置单位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拆迁物资,由购房者和职工办理退房手续。工人可以同时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法]公共记录:政府部门对该地段进行拆迁的许可证明或拆迁公告、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户备案清册(以上资料拆迁安置单位因故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拆迁安置单位鲜章)。

  一、搬运材料

1、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除和建设用地部分的价差应当偿还百分之二十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提供全额支付凭证或者契税发票。

(三)所购房屋以职工配偶名义购买的,应当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证。

 二.提取时间限制

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协议是关键要素,协议生效日期和差异接收同时优先,最多可以在两年内提取;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提取要素,则以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日期、颁发许可证的日期和契税发票的日期为准,并且可以在一年内取出,并且只能一次性提取。

  三.撤回金额

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的合并计算中,提取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在房屋的购买和搬迁中应当偿还的差额的总额(差额的总额应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署的全额付款法案为基础)。

  4.处理地点、联络号码、处理时间

1.铁路分中心营业厅(城关区金伦广场187号)

电话:09314927355。

处理时间:星期一至五晚上8:00-12:00下午14:30-17:30

2、兰州新区分中心营业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人:0931 6839099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3、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6楼)营业厅

电话:09318730782。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QILI河管理部门营业厅(号819/843南滨河中心路,Qili河区,西侧,二层,4LILLILLILY)

联系人:0931-2313579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5、安宁市管理部营业厅(安宁区建宁西路蓝田公寓对角对角二层)。

联系人:0931 7650551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西鼓管理署营业厅(福利路12座兰新花园4号铺)

联系人:0931-7588871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7、永登县永登管理部(1398滨河路1398号滨河路1398号)营业厅

联系人:0931/64193 72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8、玉顺管理部营业厅(编号:玉中县城关镇齐云南路255号)。

联系人:0931 5232586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9、高栏管理部营业厅(高栏县政务厅东侧)。

电话:0931-5726928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10、红谷管理部营业厅(红鼓区平安广场天建广场10栋)。

联系人:0931-6222528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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