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回住房,即二手房,房屋年限在10年内,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房屋年限将增加5年,首付比例增加10%。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六成。
再交易房屋的总价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价,房地产的价值应根据估价的价值和房屋成交价格的较低价值确定。
房屋类型 |
房间年龄 |
首付款比例 |
最高限额(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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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流传的药方)民间处方 |
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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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
10年内(包括10年) |
£40% |
21 |
35 |
10年(含15年)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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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年(包括20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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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包括25年)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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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9岁(包括29岁)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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