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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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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初级中学工会副主席、教师曹丽红有偿家教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曹丽红(非中共党员)在担任该校初一年级数学教学工作期间,在家中组织学生参加周六和寒假补课,包括其任课班级的十余名学生,共收取补课费7000元,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曹丽红已将补课费退还学生家长。此外,曹丽红还向学生家长推销保健类商品,造成一定影响。2018年5月11日,江阴市教育局给予曹丽红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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璜土镇篁村村支委委员、村委副主任洪智源在脱贫审核工作中出现差错问题。洪智源(中共党员)在审核某低保户是否符合退出低保条件工作中,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全面核实其家庭成员在外打工和实际收入情况;对相关政策不熟,误将家庭成员一次性退伍补偿金算作家庭收入;审核该户家庭房产不实不细,漏统计房租收入,导致该户脱贫依据出现差错。同时,该户《停发通知书》记录退保原因过于简单,送达程序违规,未存入低保档案。鉴于未对群众造成实质性影响,2018年4月17日,洪智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家教、低保进退审核把关不严看似是小事,但损害的是群众利益,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牢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我市政风行风不断提升。市纪委监委和各级纪检组织将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提升人民群众对倡廉工作的获得感。


(江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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