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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哦!一年期百万医疗险,连续投保并不等于一定能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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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12月平安健康险推出的平安e生保开始,以一年期为主的短期医疗险产品受到了消费者和保险业的特别关注,各大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类似产品,一时间百万医疗险持续火爆。

说到这一险种火爆市场的原因,除了保费低、保额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高以外,不少公司宣称的“保证续保”也成为了亮点之一。,这样的宣传纯属“销售误导”。

为迎合市场 不少短期医疗险宣称“保证续保”

为什么现在的短期医疗险大打“保证续保”牌呢?要知道,许多医疗费高昂的大病,其治疗时间都超过一年,在确诊后需要定期复诊、理疗等。有了保证续保条款,被保险人就能在生病之后继续享受多年的医疗费用保障和高比例报销;如果没有保证续保条款,在被保险人某一年发生大病后,保险公司在次年通常会拒绝续保,这样后续的医疗费就无法保障。

因此,为了迎合保险消费者,不少火爆网络的百万医疗险在宣传时都打上了“保证续保”的字样,。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新版《精算报告》编报规则报告经营情况。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向投保人阐明产品属性,说明所购产品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提示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无法续保风险,严禁以“保证续保”概念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宣传。

明确“连续投保”不等同保证续保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互联网购买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到期后不予续保的问题。为此,昨日银保监发布提示消费者:对此类产品要谨防宣传误导。

。目前网销短期健康保险的合同中虽然对续保做出了相应的约定,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继续投保,但这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对于非保证续保的产品,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停售、调整费率或推出替代的新产品等情况,届时保险消费者将会面临不能续保的风险。

短期健康保险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其中,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这意味着一年期一年及以下的互联网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是不存在、也不应该具有“保证续保”的条款。

,在购买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以下的互联网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时,应注意此类产品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消费者在投保此类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障期限和续保条款等内容,确认保险期间,了解产品属性,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选择购买相适应的健康保险产品。

,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向投保人阐明产品属性,说明所购产品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提示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无法续保风险,严禁以“保证续保”概念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宣传。

策划 | 成都商报经济新闻部

编排 | 小财迷

撰文 | 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


成都商报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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