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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独生子女家庭的投保政策,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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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是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心关爱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的保险。


保险险种
    1.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平安保险
    2.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已婚育龄妇女健康保险
    3.计生特殊家庭意外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为1年,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每年续保。



1
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平安保险参保对象及保险金额


①独生子女户籍为余杭区;

②符合独生子女认定标准;

③独生子女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24周岁。(2018年独生子女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日期在199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参保对象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给付范围

 

独生子女

意外身故保险金

40000元

全额给付

意外残疾保险金

40000元

按伤残等级比例给付

疾病身故保险金

40000元

全额给付

独生子女父母

意外身故保险金

15000元

全额给付

疾病身故保险金

15000元

全额给付



2
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已婚育龄妇女健康保险参保对象及保险金额


参加当年“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平安保险”的独生子女母亲本人,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独生子女母亲系低保家庭或低边家庭成员,且为余杭区户籍;

独生子女母亲年龄在六十周岁(含)以内,身体健康。

参保对象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给付范围

困难家庭育龄妇女

女性特定疾病

20000 元

首次确诊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

住院补贴保险金

50元/天

全额给付



3
计生特殊家庭意外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及保险金额


余杭区户籍的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并在当年已列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夫妻。

参保对象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给付范围

计生特殊家庭(参照计生特扶对象标准)

意外身故保险金

30000元

全额给付

意外残疾保险金

30000元

按伤残等级比例给付

意外医疗保险金

3000元

全额给付

疾病身故保险金

30000元

全额给付

住院补贴保险金

100元/天

全额给付



目前,2018年度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参保工作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请向当地村(社区)提出申请,6月15日前由村(社区)汇总后集中上报。有兴趣了解计生保险政策的群众可以咨询当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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