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一些非保险机构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取“保单分红”名义,诱导欺骗消费者办理退保并购买其他投资产品。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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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此,,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警惕常见手法。冒充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以“保单分红”、“保单升级”、“赠送礼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取得信任后,贬低消费者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此行为很可能涉嫌诈骗或非法集资,严重威胁消费者资金安全。在遭遇此类情况时,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要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不受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不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任何私下协议,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以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
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如遭遇类似自称保险公司人员的“分红”邀约,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网站、统一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验真实情况和相关人员资质,了解保单分红具体情况,核实保险机构办公场所等。
内容来源:防骗大数据(FPData)综合北京商报、长沙打非专线,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白茂生、花魁、不知火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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