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ting summary
会议纪要
。该纪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审判援引的依据,但对审判工作具有极大参考价值。为民商事审判工作提供了裁判指南,对相关争议问题做出了认定,有利于统一该类案件判决。本文就纪要关于人身保险审判工作的相关争议认定内容进行解读。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太平洋人寿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文/编辑 陈明虎
财富法眼为国内专业律师魏绍玲带领的私人财富管理团队创建,专注于婚姻继承、家族企业治理、人寿保险、家族信托、税务筹划、海外移民等法律业务研究与实践。
温馨提示:“私人财富管理研习社”是我们的公益项目,每月组织一次线下活动,欢迎届时参加!
魏绍玲律师
简介
魏绍玲律师:
·私人财富管理领域专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财富法眼律师团队负责人
·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今日说法》特邀嘉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聘讲师
·cmf保险精英圆桌大会特邀讲师
·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理事
·《婚姻家庭纠纷一站式解决》主编
·家族保险法务实务培训项目创建人
·多家保险公司、银行、财富管理机构特聘私人财富管理法律顾问。
财富法眼精英团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