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充分发挥工伤基金征收的调控作用,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潍坊市继续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浮动费率执行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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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充分发挥工伤基金征收的调控作用,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潍坊市继续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浮动费率执行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参照四类工伤风险类别行业,按我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0.9%缴纳,不实行费率浮动。
具体文件内容参见下文 :
来源:潍坊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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