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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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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起,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全省落地。所有车主为爱车上保险时,将执行新的车险条款。近日,不少车主咨询:这次改革是否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

  “高保低赔”是指,车辆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费,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却按折旧价赔付。比如,刘先生的新车价格为30万元,使用5年后实际价值到了10万元,按过去的条款,在购买车损险时,仍需按30万元计算保费。而理赔时保险公司只按10万元进行赔付。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车险改革后,“高保低赔”问题确实得到了解决。今后,车损险保额将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比如刘先生,买车损险时将按车辆的实际价值——10万元来计算。保费就大大降低了。

  那么,车辆的实际价值如何确定?目前,保险行业参考的车辆折旧系数仍沿用了原商业车险条款中折旧率表,即按月计算折旧金额的方案。因为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而且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还不完善,没有行业公认的汽车折旧计算方法。

  此外,按月计算折旧金额时,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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