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银行系险企发展现状
日前,多家银行系险企在官网披露了关联交易分类合并信息。若计算2016年上半年的保费数据,工银安盛于1—6月保费收入为264.49亿元,而工行代理的250.58亿元,占比94.7%。与此同时,截至6月,交银康联通过交行代理销售保险保费收入共86.97亿元,相对今年前六个月的保费88.73亿元而言,已占了98%。由此可见,股东银行渠道代理几乎成了银行系险企保费来源的全部。当前,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大型银行,他们的综合经营热情高涨,踌躇满志。回首2015年银行系险企的发展,亮点可圈可点。
一是首家银行系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批筹建。2015年9月7日,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筹建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家获批筹建的银行系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于进一步提升建信人寿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增加母公司利润,还可以使母公司储蓄性保险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便于股东银行代理销售。据了解,工银安盛、交银康联也在申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出意外,获批筹建自己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只是时间问题。
二是四大行均有寿险牌照。2015年10月21日,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开业仪式。这意味着,国有四大行已全部实现控股寿险公司。自2008年初,,并将试点范围圈定为工行、建行、交行和北京银行以来,截至目前,已有交行、北京银行、建行、工行、农行、招商银行、中行7家银行相继投资控股人寿保险公司。
三是新设分公司数量位居寿险业首位。2015年,农银人寿、建信人寿、招商信诺等银行系险企均新增3家分公司,加快开设省级机构步伐。银行系险企在翻牌前多为中小型保险公司,在被股东大银行控股后,迫切需要开设分支机构,充分融入股东渠道和网络,实现业务联动。作为股东银行集团的一员,银行系险企是在践行集团发展战略,集团联动是其取得较好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发展初期,凭借股东银行的资金、渠道、品牌和客户资源等方面优势,银行系险企实现快速发展,行业排名大幅提升。但是,银行系险企有必要“放慢脚步”,在股东融合、产品开发、销售服务模式、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方面做些认真思考,培养自身内生发展动力,改变目前“大马拉小车”的困境,走出一条符合股东银行特色的发展道路。
二、欧美发达国家银行系险企发展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欧美金融管制逐渐放松,欧美发达国家银行业经营保险业务也从代理销售、战略联盟等形式过渡到交叉持股、兼并收购或者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等方式。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欧美银行业经营保险业务态势急转,出现了保险“分拆化”的趋势,即以银行业为主的金融集团逐渐剥离原有的保险业务,而将保险业务重新回归到代理协议销售或战略联盟层面,并且强化这种业务模式,似乎印证我国一句古话“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表1 分拆保险业务的欧美部分知名银行
年份 | 银行 |
2000年 | 英国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
2001年 | 美国花旗银行(Citibank, N.A.) |
2002年 | 英国联合莱斯特银行(Alliance& Leicester Pic) |
2002年 | 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
2002年 | 荷兰银行(ABN Amro) |
2003年 |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td.) |
2004年 | 意大利Capitalia银行 |
2005年 | 葡萄牙商业银行(Banco Comercial Portugues) |
2005年 | 美国花旗银行(Citibank, N.A.) |
2006年 | 瑞士瑞信银行(Credit Suisse) |
2006年 |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Banco Santander) |
2007年 | 比利时富通银行(Fortis Bank) |
2007年 | 意大利西雅那银行(BMPS) |
2007年 | 德国邮政银行(Postbank) |
2008年 | 苏格兰皇家银行(The 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PLC) |
2009年 | 荷兰国际集团(ING) |
2010年 | 英国劳埃德TSB集团(Lloyds TSB Group) |
2011年 | 英国劳埃德TSB集团(Lloyds TSB Group) |
2011年 |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
2012年 | 荷兰国际集团(ING) |
注释:部分信息根据瑞士再《SIGMA》(2007年第5期)整理而得,部分信息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整理而得。
通过分析近年来欧美银行业出售保险业务的新闻来看,其原因有多种,例如专注核心银行业务、受次贷危机影响、在得到政府紧急救助后欧盟强迫、偿还债务等等,深入分析起来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保险业务盈利性不及预期。资本是逐利的,银行投入资本,就期望获得利益最大化。花旗银行出售保险业务,除了对集团主营业务的重新调整和部署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险业务回报率不及预期,瑞士信贷集团出售保险业务的最重要原因是盈利下滑。银行出售保险业务后,可以重点发展核心银行业务,其盈利性较高。从国内情况也可见一斑。2015年,工银安盛、建信人寿等五家银行系险企共实现净利润11.43亿元。而同年,工行、建行等五大行日均净赚25.23亿元。
。,尤其是次贷危机后,各国都在反思,。尤其是《巴塞尔协议Ⅲ》大大地增加了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压力,如果还继续持有保险业务将会增加银行的资本金压力,而通过签署协议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既能赚取手续费收入,又能大大减轻资本金压力。
三是经营管理难度较大。由于缺乏保险经营管理经验,银行业经营保险业务难度较大。例如,花旗银行收购旅行者集团不仅没有发挥交叉销售优势,反而因管理混乱造成业绩下滑。另外,银行业经营保险业务存在一定风险,如果风险管控不到位,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对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也较高。
三、相关建议
从集团层面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集团联动,充分发挥股东天然优势。发展是第一要务,其中集团自上而下的有效联动是其取得较好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集团战略意识从总行至分行再到支行是逐级减弱,尤其是处于营销一线的支行,由于其肩负考核指标较多,往往会弱化保险的销售。加上银行系险企的客户基础薄弱、直销能力不强、营销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而且较难和其他银行开展合作(除了一些地方性和农信社等),如果股东优势发挥不好,可能会成为“束缚”,造成渠道单一。因此,有必要从集团层面加强全系统联动,充分发挥股东天然优势,推进银行系险企的发展。
二是强化集团管控,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目前股东银行一方面经营管理银行业务,另一方面管理保险子公司,提高银行的管控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银行和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业, 其盈利模式、运行规律、管理方法等方面均有不同。可以考虑适当从保险子公司选拔高级专业人才进入银行集团职能部门工作,参与加强银行集团职能部门建设,帮助熟悉保险行业的政策法规、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另外,从保险业务开拓角度来说,股东银行直接外派高管进入保险子公司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工作,有利于开展渠道建设、产品营销等相关工作,但是过多的股东银行工作人员进入保险子公司,不仅仅专业不对口,而且不利于集团管控。
三是增强保险子公司经营意识,稳步提升盈利水平。我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造及上市后,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对利润诉求增高。近年来,银行受到息差逐步收窄、贷款扩张受限等影响,盈利增速放缓,来自股东和战略投资者的压力逐渐增大,尤其是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进入实质性提速阶段,这些因素对银行业盈利能力构成严峻挑战。对于我国大型银行来说,要想增加收益,凭借自身渠道网络、客户资源、品牌形象、人才队伍等优势,扩大经营业务范围,走综合化经营道路,不失为一条好的选择。保险子公司承载的历史使命是为股东银行集团贡献利润,因此,集团有必要围绕这个目标不断强化保险子公司自身经营管理意识,促使其稳步提升盈利水平。
四是严格要求保险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银行保险是目前保险销售误导的“高发区”,银行投资保险公司作为金融综合经营的试点,其成功经营对进一步推进我国银行业综合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保险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也势必成为保险业同行们关注的焦点,有必要在全行业引导诚信经营。作为股东银行集团的一员,保险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势必会影响集团的声誉和形象,因此要严格要求保险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银保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提升集团综合形象和口碑。
从保险子公司层面来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加快产品开发,适应银行渠道销售。银行系险企在被银行控股之后,需要针对股东银行客户加快产品开发和调整,加强对股东银行细分客户群体的研究,根据股东银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客户的需要,联合股东银行共同研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或者与特定银行产品、业务形成优势互补,突破目前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和结构单一的困境。在产品研发时,还需要特别考虑两个问题:其一是保险本质回归,保险产品的特质在于风险保障功能,只有充分发挥其风险保障特色,才能与股东银行产品组合销售,才能避免更大范围的保险产品购买比较,“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让“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其二是适合银行渠道销售,银行渠道有其销售特性,要便于银行个人理财经理或者对公客户经理的理解和销售,例如卡式产品或者套餐类产品。
二是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在当前市场竞争和经营环境下,承保业务利润比较低,投资收益已经成为保险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之一。努力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不仅可以增加公司利润,还可以使公司储蓄性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便于股东银行代理销售。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逐步灵活、投资范围不断放宽,银行系险企有必要尽快申请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扩大投资领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强与股东银行集团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或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来提高投资收益率。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满足快速发展需求。随着业务强势启动、机构铺设,银行系险企对经营管理、专业技术、营销等人才需求较大。公司的特性决定其工作人员不仅需要了解保险,还需要了解银行知识与实务。发展初期,一方面从股东银行选派主要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可以从同业引进优秀人才,更重要的是在公司内部培养一批认同公司文化、愿随公司共发展的既懂保险市场经营规律又懂股东银行业务及流程的人才。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内部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与股东银行的交流通道,做好人才梯队建设,满足未来快速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
原文刊于《江苏保险》201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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