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许,泉山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火炬环岛附近执勤时,一辆依维柯面包车从远处缓慢行驶过来,民警发现该车轮胎因载重过多被挤压变形,随即让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司机摇下车窗,民警发现车内装满了水果,将后排空间挤得密不透风,于是让司机下车接受处理。
民警走到车前
发现车辆保险标志不太对劲
该车辆保险标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
保险已过期一个月
可驾驶员称自己已买过保险
只是忘贴车上
过一会让公司同事拿来
民警一直等到上午10点多,一名小伙迟迟赶到,拿来一张保险单交给民警,民警检查发现,这份保险单竟是当天刚买的,显然是驾驶员被查后,通知公司的同事“救急”买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100元罚款,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2倍保费罚款,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