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各类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境外就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并在石臼辖区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所需手续(所有材料一式二份):1.东港区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批表2.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担保人收入证明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小额担保贷款所需材料到经营地所在人社所办理,人社所对申请人资料实审并将信息录入系统,申请人到银行提交材料
2.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所需材料(季度上报);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就业创业证(2-7页)复印件一份3.档案托管证复印件一份4.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6.户口本复印件一份7.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一份8.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两份9.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
办理范围:户口在石臼辖区内的应届毕业大学生
所需材料:(1)报到证、(2)身份证、(3)毕业证
4.就业创业证办理
办理范围: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所需材料:(1)二寸照片2张、(2)身份证
5.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
享受条件:2013年10月1日起,初创小微企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时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需材料(一式三份);(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的已参保证明。社会保险费发票及复印件(5).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基本账户(6).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票及复印件
房租补贴:
享受条件:初创小微企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
1.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2.申请补贴时距创业实践不足2年;
3.为吸纳就业人员(含创业者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报以上1-5项,再提报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开具经营场所证明。
6.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2015年10月1日以后到东港区自主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法人代表),正常经营并首次在日照市东港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房租(社保)补贴;985.211高校和紧缺急需专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其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
上述补贴为期三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实施时间:2015年10月1日起
政策对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高校毕业生生活、房租(社保)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创业企业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了;个人参保缴费满6个月且正常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