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交流组

这些事情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确定不来了解一下?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石臼所

公众号ID:sjjddw

关注


(向上滑动启阅)

养老保险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办理时限:每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社所

办理条件: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数足够的居民可在生日月提供材料申请待遇发放。

所需材料为:(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一张(3).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社区公章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退保申请

办理时限:每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人社所

办理条件:(1).参保人死亡的,需在死亡30日内提供一下材料报送:a.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b.退保申请表c.注销办理证明一份d.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e.继承人农行卡复印件一张

(2).参保人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需提供:a.退保申请表b.参加其他社保证明一份c.身份证复印件一张d.农行卡复印件一张

3.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贴

办理时限: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将纸质材料按季度上报至人社所,电子版汇总表一并发至人社所邮箱

办理条件:已办理退休的被征地农民

所需材料为:(1).退休证复印件(2).近期社保缴费单据复印件(3).本人农行卡复印件一张(4).被征地农民认定表(5).东港区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保险政府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4.被征地农民丧葬补助办理时限

每月5日前送至人社所

办理条件:(1).已退休死亡的,所需材料为:退休证原件、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2).不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所需材料为: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5.被征地农民退休申报

办理时限:每月5日前送至人社所

办理条件:足额缴费的到龄人员

所需材料为:四张照片、三张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农行卡复印件






(向上滑动启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参保缴费

办理时限:每年9月1日-12月25日(具体缴费时间以区人社局通知为准)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出生10个月内新生儿随时办理;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想参加医疗保险的,2015年以后出现中断缴费的,须补缴自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以来欠缴年度的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总和,每中断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医疗保险待遇开始享受时间延后1个月,最长3个月。

参保范围:我街道辖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在我街道长期居住的市外户籍人员)

2.停保转移

(1)停保需提供单位参保证明;(2)转移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3.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申请

办理时限:每月20日前送至人社所(其中高血压为每年4月和10月集中办理)

所需材料:(1)两年以内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2)诊断证明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4)一寸照片一张,(5)特殊疾病医疗证申请表一份。

另外,需变更定点医院的,于每年12月份统一上报。






(向上滑动启阅)

就业服务

1.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各类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境外就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并在石臼辖区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所需手续(所有材料一式二份):1.东港区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批表2.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担保人收入证明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小额担保贷款所需材料到经营地所在人社所办理,人社所对申请人资料实审并将信息录入系统,申请人到银行提交材料

2.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所需材料(季度上报);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就业创业证(2-7页)复印件一份3.档案托管证复印件一份4.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6.户口本复印件一份7.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一份8.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两份9.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

办理范围:户口在石臼辖区内的应届毕业大学生

所需材料:(1)报到证、(2)身份证、(3)毕业证

4.就业创业证办理

办理范围: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所需材料:(1)二寸照片2张、(2)身份证

5.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

享受条件:2013年10月1日起,初创小微企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时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需材料(一式三份);(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的已参保证明。社会保险费发票及复印件(5).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基本账户(6).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票及复印件

房租补贴

享受条件:初创小微企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

1.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2.申请补贴时距创业实践不足2年;

3.为吸纳就业人员(含创业者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报以上1-5项,再提报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开具经营场所证明。

6.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2015年10月1日以后到东港区自主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法人代表),正常经营并首次在日照市东港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房租(社保)补贴;985.211高校和紧缺急需专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其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

上述补贴为期三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实施时间:2015年10月1日起

政策对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高校毕业生生活、房租(社保)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创业企业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了;个人参保缴费满6个月且正常缴费证明。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