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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盐城市下调工伤及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年减负总额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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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近日,我市出台政策文件,开展降本增效“暖企行动”,调整工伤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费率。昨天,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此举降低了全市近2万家各类参保单位的用人成本、税费负担,受到了广泛欢迎。



 

资料图



  费率下调后维持职工待遇

“我们公司的职工比较多,最近市里将工伤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确实能给我们企业减轻了负担,仅工伤保费这一项,一年就可以减负80多万元。”昨天,市区一家服装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

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企业现有职工2900人,调整前工伤保险费率是1.6%,职工月均工资为3600元,一年缴费就是3600×0.016×12×2900=2004480元。调整后费率是0.9%,那么一年缴费就是3600×0.009×12×2900=1127520元,两者相减为87万多元。“这还不包括其他保险费率的调整,所以,现在我们的人力成本是实实在在下降了,企业的负担也随之减轻不少。”

“工伤以及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后,职工享受的待遇水平和项目仍保持不变。”市人社局有关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

据市人社部门测算,此举将惠及全市各类参保单位19586家,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这块,年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9000多万元,失业保险费这块共计可年减负2.1亿元。

工伤保险费率细化为八类

据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前,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按工伤风险程度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8%、1.6%、2.4%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将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一至八类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0.8%、0.85%、1.2%、1.4%、1.6%、1.7%、1.9%。

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和城南新区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上述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25%。每家用人单位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类别,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进行确定。

此次费率调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但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此次费率调整将于今年5月1日前完成。各参保单位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6年5月1日前按原缴费费率多缴的部分,将用来充抵以后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

失业保险费率暂降至1.5%

盐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就业中心获悉,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因“五险一金”是统一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同样惠及这19586家参保单位,一年可减轻缴费负担1.1亿元。

此外,我市还积极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等补贴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鼓励企业少裁员、不裁员。

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初步测算,将惠及全市9000家参保单位,一年又可减轻缴费负担1亿元。

据悉,在2014年,我市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1%下调为0.5%,调整后减轻用人单位负担9000多万元。






盐城晚报记者  曹恒锋

本期微信编辑 居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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