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交流组

福利!巨鹿公租房申请开始了!谁能申请、申请流程!详情看这里...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根据《巨鹿县城镇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实施办法》巨政[2017]4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一季度巨鹿县城镇住房资格审查申请受理工作,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 2018年4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地点: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政务中心二楼西厅3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0319-4323122

巨鹿县住房保障资格审查明白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事项

一、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二、申请县城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巨鹿县城镇居民户籍,并在城镇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3、申请家庭收入在县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家庭收入在县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倍以下)。

4、申请家庭在巨鹿县无住房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5、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巨鹿县城镇居民户籍;

3、申请时在巨鹿县工作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在巨鹿县城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三)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

2、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行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以上。

3、在巨鹿县城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4、收入不受限制,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巨鹿县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巨鹿县城镇户籍的;

3、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4、在巨鹿县城,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5、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6、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1、巨鹿县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只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拥有私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拥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或借住个人住房的,需提供所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租赁或借住合同或协议;

4、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5、收入状况证明;

(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1、巨鹿县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只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拥有私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拥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或借住个人住房的,需提供所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租赁或借住合同或协议;

4、收入状况证明(新就业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情况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不受限制,不需提供);

5、申请人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6、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7、申请人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承诺书;

8、除上述资料外,新就业职工同时需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外来务工人员中如有从事经营活动者,需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巨鹿县住房保障资格审查明白卡

廉租房审请事项

一、、《河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申请住房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为户主,由户口薄记载的与申请人由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二、符合此条件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

1、申请人具有巨鹿县城镇居民户籍,且实际在县城居住;

2、申请家庭收入在县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具体标准为:家庭收入在县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

3、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一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三、申请廉租房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巨鹿县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只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

4、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5、申请人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所拥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或借住住房的,提供所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租赁或借住合同或协议。

备注:申请住房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有户口簿记载的与申请人由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对于户籍不在我县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其本人作为申请入提出申请。


最新 最热 最直接 巨鹿新闻从这里开始。

【巨鹿生活圈】巨鹿最大便民生活平台,想要:征婚交友、查询违章、查询天气、限行通知请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轻松查询~~~




重庆二手房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