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曾参加失业保险但从未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现无工作且已超过退休年龄但未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无收入来源。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
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失业登记证。
根据您上述反映的情况,你已达法定年龄,即超出了“法定劳动年龄内”,因此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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