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上购买过一款理财险的李小姐(化名)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声称她招财宝中的保险产品即将生效满一年,根据她投保时的授权要求,保险公司将于生效满一年时将保单帐户价值金额全部退出,同时该合同效力终止。
李小姐吓了一跳,自己一年前买的明明是终身寿险,怎么转眼就成了一年期的保险,而且马上就要到期了呢?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去年6月初,李小姐在淘宝上接触到万能险,经过一番了解,她知道这是一款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比较稳健,而且收益率比当时跌到6%以下的余额宝要高一些,大概在6.5%~7%左右。
“万能险有保底收益2.5%,还带有理财功能,我觉得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动了心的李小姐在众多产品中选择了北大方正人寿保利来终身寿险(万能型),
合同声明,保底利率为2.5%,一年预期收益率为6.5%。
值得注意的是,保单合同中对退保费用的规定也很清楚,第一年退保费用的比例为3%,第二年及以后则为零。
也就是说,如无意外,李小姐在持有保单满一年后就可以免除退保费这一后顾之忧,也有可能取得6.5%的收益。
随后,她在淘宝上买了五份北大方正人寿保利来终身寿险(万能型),每份1000元。并且打算把钱一直放里面,如果收益率变化不大就不退保。
然而,到了今年5月底,李小姐却突然收到那条通知她保险合同到期的短信。她此前并未提出任何退保申请。
收到上述短信后,李小姐赶紧跟方正人寿客服联系,询问自己买的是终身寿险,怎么还没到期就被退保。
一开始客服给的答复称,这份合同还没有到期,如果李小姐不想退,可以继续持有。但随后又有另一个来自该保险公司的电话,电话声称刚才客服给的信息是错的,李小姐买的是一年期的产品,现在已到期,必须退保。
李小姐不想退保,也不理解为什么一份终身寿险会变成一年期产品。但对方始终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只是一味强调李小姐买的就是一个一年期产品。
与对方的解释相反的是,在李小姐提供的《保利来终身寿险(万能型)电子保险单》中,有多处内容显示这是一个不止一年期的产品。
此处明确说明险种为终身寿险
合同保险期间为终身
第二年及以后的领取费用为零,说明该合同并非一年期。
一年期产品只是一个借口。据方正人寿表示,之所以终止与李小姐的合同是因为保利来这款产品已经停售,所以不能续保。
这就相当于把一份终身万能险产品分拆成一年一年销售。这样做是否合理?
有大型寿险公司的相关人员表示,若没有特殊情况,如客户隐瞒事实等情况的话,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单方面退保。因此,停售不能成为不能续保的理由。
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在李小姐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单方面退保是不允许的。
在互联网金融大行其道的今天,万能险已经成为寿险网销的主打产品,保费收入占比高达90%。为了在短时间内扩大规模,很多保险公司会在网上售卖高收益的万能险,以此吸引投资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也叫做保险,但是理财型保险具有期限短、保障少、收益高等特点,其实质与保险产品大相径庭。
在李小姐的退保提醒短信中,涉及“招财宝”这一平台。
现在招财宝平台上售卖的万能险产品,无一例外,协议后面都有一个招财宝附加协议。
如果购买时没有仔细阅读该协议,你就相当于给了保险公司 “领取(退保)授权”,如“本人申请XX人寿在合同生效满1年时将万能险账户资金全部转回。”
也就是说,在这份协议下购买保险产品,消费者就授权了保险公司在一年期满后退保。
但是这个授权并不是购买的必要条件。所以,哪怕消费者没有看到这个授权说明,当Ta购买行为一产生,也就被默认进行了授权。
这样的“授权”,使得一份终身保险合同变成了一份一年期合同。同样,消费者也只能享受该产品一年的理财收益和保障。
这实际上已经修改了原来的保单合同。那么,招财宝是否有权通过隐藏的附加协议来修改保单合同呢?
听听业内资深人士怎么说:
此外,,。
显然这一条额外的“领取声明”与附加的《招财宝客户特别声明》并没有法律效力。
广大消费者在网购理财产品时应该擦亮双眼,仔细阅读购买界面出现的各种协议,慎重考虑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由悦读教财原创编辑
文中案例摘自羊城晚报
题图来源:http://news.vobao.com/hangye/787917851708552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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