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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18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5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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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疾病险制度?

我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政府、个人和集体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

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一)户籍关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常熟理工学院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熟分院在校大学生(本市户籍在外地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就读大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符合入医条件的新市民未成年子女。


3

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是什么?

非大学生的保险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学生的保险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4

居民医保的申报缴费期是什么?

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非大学生10月至12月、大学生于9月至10月申报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新生儿的申报缴费期为出生后3个月内。

参保居民应当在规定的申报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下一结算年度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一结算年度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

2018年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一)2018年居民医保(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10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250元;各级财政补助750元。

(二)本市区域内高校在校大学生居民医保(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水平按照苏州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财政补助资金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安排。

(三)取得2018年度入医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其参保的镇级财政补助由负责新市民积分管理的所在镇或板块安排。

上年度已参保的新市民子女,如未取得2018年度入医资格的,参保不享受财政补助,按年度筹资标准全额缴纳。


6

如何办理2018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每年第四季度是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集中申报缴费期,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市民卡由银行代扣征收。

(一)已成功办理2017年度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如2018年继续参保,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个人缴费部分存款在本人市民卡上;放弃参保的,请到各镇劳动保障所指定的社区(村委)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协议终止手续。

2018年新增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持户口簿至各镇劳动保障所指定的社区(村委)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签约手续,个人缴费部分存款在本人市民卡上。

(二)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学校集中代收代缴。

(三)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市民子女,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持入医准入卡至入医申请所在地劳动保障所(虞山镇到各管理区劳动保障分所,碧溪新区到各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预存个人缴费,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7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居民医保保费救助的政策?

符合《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常政发规字(2011)15号)规定的保费救助对象,特指五保户、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少儿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等,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时,个人缴费部分由镇财政予以补助。


8

新生儿如何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新生儿的申报缴费期为出生后三个月内,按全年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在办理参保手续时补缴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方可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医疗费用。出生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新生儿,只能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下一年度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9

在常熟理工学院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熟分院上学的本市户籍大学生,可以在户籍地社区居委参保吗?

在常熟理工学院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熟分院就读的本市户籍大学生必须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不能在户籍地的社区(村委)参保。

本市户籍在市外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就读大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用在户籍地的社区村委参保。


10

保险结算年度内,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保险年度内因户籍迁入本市、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新增医疗救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全年标准缴费参保,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11

市民卡在办理中,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集中缴费申报期,市民卡遗失或者新生儿未拿到市民卡的,新增参保对象可先到户籍地社区(村委)办理参保登记签约手续。个人保费在2017年12月31日前存在本人市民卡上。如在12月31日还没有拿到新卡,请在2018年1月20日前带好有足额保费的农商行卡,到户籍地社区(村委)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


12

成功缴纳居民医保个人保费后,如何领取缴款收据?

需居民医保缴费收据的参保居民,可在2018年2月1日后持身份证或市民卡到户籍地劳动所或其指定的社区(村委)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地领取。


13

去年在户籍地社区居委签订了参保协议,今年办理2018年参保还要去社区居委签协议吗?

参保居民首次在户籍地社区居委签订参保协议后,除协议终止的情形外,协议长期有效。以后每年的个人保费,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存款在市民卡上,由银行代扣即可。


14

参保居民签订的参保协议,有效期有多长?

参保居民签订的参保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发生终止协议的情形外,长期有效,自动延续。

发生以下情形,协议自行终止:

(1)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内死亡。

(2)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开始1个月内,没有足额缴纳居民医保保费的,且没有享受待遇的。

(4)在保险年度开始前,因个人原因自动退保的、需要终止协议的,参保居民主动到劳动保障所或(社区(村委))办理协议终止手续的。

上述(2)(3)(4)的人员,参保居民如需要恢复参保和缴费的,必须重新办理协议签订手续。


15

参保居民遗失补办、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领取新卡后,需要参保协议变更吗?

已经签订居民医保参保协议后,市民卡重新申领的,按照以下情形办理参保协议信息变更:

(1)市民卡遗失补办新卡后,挂失补换后的市民卡银行卡号不变,不需要到劳动所或社区(村委)办理参保协议信息变更。

(2)参保居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变更领取新卡后,需及时持市民卡和户口簿到社区(村委)办理参保协议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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