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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祥和欢度新年,远离非法集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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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不少人怀揣着一年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回家过春节。但一些人不能有效识别非法集资诈骗,禁不住高息的诱惑,不知不觉参与到非法集资中,致使钱财受损,血汗钱血本无归。现在,小编就教大家一些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让大家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非法集资一般有什么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非法集资一般有什么违法犯罪伎俩?

非法集资一般具有“刚性兑付+高回报+政府背书(商业增信)”黄金三要素,即不法机构、人员往往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人还本付息,并允诺高额回报,同时或假借国家发展政策,或用地方政府批文、担保(保险)合同作为背书。

 

保险领域涉嫌非法集资一般具有什么形式?

(1)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如何识别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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