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初,雨湖区纪委收到举报信,举报先锋农场支部委员、妇女主任刘玉华在为农场职工办理社保退保手续时公开索贿,索要感谢费,还要送“和天下”香烟。
据悉,2013年湘潭技师学院扩建项目征收先锋农场土地,农场主管单位(原先锋乡政府)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户口在农场、因参加养老保险农转非的人员和乡政府安置参保的农场职工退还养老保险金的个人缴纳部分。2014年10月中下旬,退保手续办理到位后,刘玉华收取了5户群众的“感谢费”总计2500元,并用该钱购买了5条香烟,分送给先锋街道(原先锋乡)办理社保的经办人周某某、王某、赵某某及农场治安主任黄某某各一条(四人对此并不知情),刘玉华给自己留下一条。调查期间,刘玉华主动承认错误并将2500元钱全部上交了雨湖区纪委。
近日,湘潭市纪委通报刘玉华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向多名群众索要钱物的案件,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雨湖区纪委责成先锋街道党工委对周某某等三名工作人员诫勉谈话。
来源: 湘潭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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