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11月起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具体如下:
1、原单位部分社区门诊医疗取消,本月起单位不需缴交此部分费用,员工部分仍由员工个人承担;
2、住院医疗缴交比例由原1.75%下调至1.6%,费用减少5.79;
3、生育医疗缴交比例由原0.46%上调至0.7%,费用按最低2906基数算增加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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