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起,工伤费率会根据单位2015年工伤保险支缴率等因素确定,具体如何计算?一起来看看吧~
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
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即上年1—12月)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
核定其在本年度(即当年的4月至次年的3月)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注:用人单位在考核年度内有欠缴工伤保险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等情形之一的,费率不得下浮两档。
注:在行业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但不实行费率下浮。
信息来源:上海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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