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为1.5%的可降至1%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
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
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而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执行。
在个人费率降低地区
职工到手工资可能小幅增加
未来,随着失业保险总费率再次降低,企业的负担将进一步得到减轻。在降低个人缴费费率的地方,职工到手的收入则可能小幅增加。
从上表可以看到,上海目前的失业保险总费率为单位费率1%,个人费率0.5%。
按照文件“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来看,上海失业保险总费率还有0.5%的下降空间。(具体的调整方案还要等官方消息,小编会持续关注哒!)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通过降费,给企业减轻压力,就是抓住牛鼻子,保住企业让企业有活力,获得更好的发展。
郑秉文:“主要还是降低企业的负担,企业有了竞争力,环境更加优化,整个收入自然增加,同时降低了失业率,长期来看是有利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还将上调
在此次通知中,官方要求,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充分考虑:
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提高待遇标准、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
以上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2016年3月31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6〕13号)。
按照通知,上海或将在2018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劳动报综合报道 转载须注明出处
劳动报新媒体编辑:周甸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就使我们的就业环境更加优化啦!快给小编点个大拇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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