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交流组

【提醒】医保保费按年预缴,本年度集中缴费期仅剩1个月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热点政策问答在此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昨天,市医保中心发布近一阶段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热点政策问答。市医保中心提醒:城乡居民保费实行按年预缴费制度,明确了“集中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要提前缴纳下一年医保费。距离2018年集中缴费期仅剩1个月的时间,请参保人员不要错过集中缴费期。


网络配图


1.城乡居民医保是什么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全称为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我市城镇居民(在社区、学校参保的)与新农合医保(在村委会参保的)整合后,统称为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涵盖了除城镇职工医保之外的成人居民、大学生、学生儿童、婴幼儿、在哈市获得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2.您知道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规定吗?

1

(1)2018年,成人居民个人缴费分两个档,一档320元/人/年、二挡210元/人/年。新生儿、学生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费210元/人/年。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也按在校大学生标准继续缴费。2017年政府补助450元,2018年按照国家规定,适时调整,预计达到480元。


特困供养人员、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不需要个人缴费,政府全额补助。

2
(2)统一了医保待遇期限,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即,医保待遇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
(3)确定了城乡居民保费实行按年预缴费制度。明确了“集中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要提前缴纳下一年医保费。距离2018年集中缴费期仅剩1个月的时间,参保市民请不要错过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的,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参保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不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要多缴保费,医保待遇期缩短,所以,尽量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续保)缴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4

(4)延长了新生儿参保日期。新生儿参保由原来的出生28天之内参保延长到出生90天之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我以前的居民医保待遇到2018年2月结束,现在统一医保待遇期了,我怎么缴纳2018年3月到12月的保费?


对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成人居民,医疗保险费已缴至2018年且不足一个年度的,医保系统会自动补差收费,您需要在2017年9月1日到12月20日期间缴存保费,待医保中心扣划,医保待遇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您补差的保费=320元÷12个月×10个月=266.67元。


4.我以前在社区给小孩参保了,也在医保签约扣款存折存钱了,今年孩子上学又在学校交了城乡居民医保钱,会不会收重了?


不会收重的,如果医保中心已经从医保签约存折上扣款,学校将会于近期退还您多缴纳的保费。如果您医保签约存折余额不足,没有成功扣款,您在学校缴纳的保费将会生效,我们不会重复去存折上扣费。


2017年以前,学生儿童医保待遇期按学年度管理,医保待遇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末。2018年统一医保待遇期后,在集中缴费期内连续缴纳210元保费的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待遇延续享受至2018年12月31日。


5.我不知道我交没交上保费,怎么查?以后有医保问题怎么咨询?


查询医保缴费和咨询医保政策等情况有多种方式,一是可就近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查询和咨询。二是可拨打劳动保障热线咨询政策(0451-12333)。三是可到银行查询扣费情况。四是可通过网上查询缴费情况。五是可到银行办理短信提醒业务,扣款成功与否都将收到短信提示。


6.我到哪里办理参保?

成人居民、新生儿、散居儿童和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大学生(含困难人群)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农村居民(含困难人群)可选择在村委员会集体参保和续保。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含困难人群),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续保。


7.医保费涨钱了,医保待遇提高了吗? 

1
(1)扩大了医保目录。放开了农合原有医保目录,城乡居民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参照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保目录执行。
2

(2)提高了医保待遇,扩大了保障范围。居民可享受住院、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生育医疗待遇、意外伤害门诊(限学生儿童)和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需缴纳大病保险费,由经办机构从结余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到商业保险公司为参保居民购买大病保险。

3

(3)方便了居民就医,一人一卡,可以在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刷卡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承担应由本人负担的医疗费,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承担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结算。



来源:哈尔滨日报

记者:于勇澜

编辑:马云鹏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