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交流组

(原创)车险人伤理赔微课程:车险人伤事故,能主动揽责吗?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自己购买了所谓“全险”的前提下,很多客户为了加快结案速度,避免对方不配合导致案件拖延,常常会主动揽责。主动揽责,看似不合理,但有时确实也有方便的地方。只是,主动揽责,真的就没有任何风险么?今天小编就来告诉你,人伤事故主动揽责,也许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不是所有损失,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交通事故的处理,虽然是按照责任来计算各方的损失,但车方与伤者、保险公司之间,分别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不同,导致最终的赔偿结果也完全不一样。


车主和伤者之间,是侵权关系,因此,责任越大,赔偿就越多,认可全责,那就要按照伤者损失的百分之百来进行赔付。


而保险公司和车主之间,是合同关系,所有的赔偿,都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一旦伤者的损失超范围,或者不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认可,一旦伤者索赔,就只能由车主来承担这些损失。


另外,随着车险费率改革的进行,车主每出险一次,都会导致来年续保时保费的增长,出险次数越多,保费的折扣越低,甚至不仅没有折扣,保费还会翻番,而这些损失,也都是要车主自己来承担的。



那么一旦揽责,可能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1
频繁垫付


一旦揽责,车主为全部责任,那么伤者方很有可能频繁要求车主垫付各项费用,尤其是住院的伤者,住院费、伙食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都会要求车主垫付,往往这时候,车主由于已认可了全责,哑巴吃黄连,只能频频满足伤者方的垫付要求。


2
难以协商


一旦揽责,伤者方很可能提出一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赔偿要求,比如轻微伤的精神损失费、退休伤者的误工费、学生的补课费、商人的营业损失费、车辆的贬值费、替代用车费用等等,这些损失都是保险公司不会赔付的项目,车主如果也不愿意自己承担,就会导致案件迟迟无法协商成功。


3
增加赔付


除了一些无理补偿要求,事故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非事故导致的医药费、非医保用药费等项目,这些费用也不在保险合同赔偿范围内,如果车主为了尽快结案,认可这些费用,也就意味着车主要承担除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4
承担刑事责任


很多主动揽责的车主可能没有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按照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上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的伤情在初始并不能准确判断,比如迟发型颅脑出血,迟发型脾破裂等,早期常常没有太多异常症状,而后期一旦爆发,就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有些伤者从受伤到突发疾病,中间会相隔一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比如有些伤者在事故现场一切正常,车主以为是轻微伤,认可全责,现场赔付完成。等伤者回家后,突发脑出血死亡,这时死者家属找上门来,找车主索要赔偿,一旦索赔金额得不到满足,很有可能要求依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车主为了避免刑责,只能多赔钱,满足死者家属的要求,求得死者家属的谅解。这样的案例,在各家保险公司,比比皆是。



小编提醒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定不要轻易揽责,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为了尽快结案轻易揽责,就很有可能将自己推进了火坑,给你带来各种始料不及的严重后果,因此,事故发生后,及时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及时报警是你减少自身风险的唯一选择。要知道:


保险,是为自己降低风险而买,不要为他人的过错买单


责任,不推卸一厘,也不多担一分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