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文件印发后,有关省(区、市)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就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进行了解读。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
,强调指出,适当减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当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要继续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下决心降低企业负担,放水养鱼,为稳增长、促就业提供支撑。,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
,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作为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
2015年3月和10月,、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
2016年4月,。从目前执行情况看,降费总体效果较好。截至2016年底,为企业降低成本约135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收约2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减收约90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减收约150亿元、生育保险基金减收约100亿元,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成本,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我们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测算。目前,失业保险还具备一定降费空间。
失业保险两次降低费率后,虽然征缴收入大幅下降,但基金运行总体较为平稳,截至2016年底,累计结余5235亿元,具备一定的降费条件,可以考虑再次降低费率。
不会影响广大参保人员
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科学测算,充分论证
、充分论证。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可以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
不搞“一刀切”
,当前总费率为1.5%的省份,要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将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具体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基金结余情况确定,不搞“一刀切”,有利于基金运行平稳。
此前降费未出现问题
此次降费之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没有出现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降低、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
不会影响失业保险金发放和提高
总体看,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
上述省份如果全部降费,预计将再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人社部门将这样贯彻落实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下发后,一方面要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要求其在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前提下,对本省基金运行情况认真研究,反复测算,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降费方案。
另一方面,将加强对全国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既减低企业成本,又确保待遇发放。
阶段性政策明年到期后将这样做
,降费政策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与2016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保持一致,有利于统筹推进。同时也统筹考虑了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未来需要应对的失业风险,因此是阶段性的,期限不宜过长。
此次降低费率政策到期后,、就业形势、基金运行情况等多种因素,在科学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其他险种费率此次没有降低
目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同时,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已降至较低水平。经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反复测算,综合考虑,决定此次仅对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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