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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养老保险多缴啦 您提出申请就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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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晚报微信记者 李亚强

导读 重复参保、重复缴费和缴费与待遇审批时间不同步,导致一些参保人员出现了养老保险费多缴问题。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缴养老保险费退费工作,有多缴养老保险费情况的参保人员,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此次多缴养老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适用范围为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具体为同一人在同一时段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五七工和集体工)、城乡居民、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的;同一人在多个用人单位就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曾在不同统筹地参保但未及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造成多缴费的和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多于应缴金额,确实应予退还的。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稽查核定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企业职工身份在不同单位重复缴费的,保留最后缴费单位的缴费账户,原重复个人缴费部分退还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账户。对同一参保人员分别以企业职工身份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重复缴费的,重复缴费部分退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额。同一人在同一时段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五七工和集体工)、城乡居民、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的,由本人确认保留其中一项,其他重复部分退还本人全部缴费额。除重复缴费、重复参保外,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待遇后,个人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退还本人。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优惠政策,给予的社保补贴部分不予退还,全市范围内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有类似情况的,也可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如果参保人员有以上多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参保人员本人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填写《包头市参保人员申请退还多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并按照退费类别要求,提供原始参保凭证、原始缴费单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审核资料等报送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对退费额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结果。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地税部门确认的结果,报财政部门核准后,从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中予以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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