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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是保险公司和失望客户两全其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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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如果未缴的保费用在新产品上,足以全面达到或超过原有保障方案,那么就值得考虑买一份新的更好的组合,过了观察期后把原来的退掉。退保拿回现金价值,跟到期返还的足额保费间,考虑通胀之后,可能损失很少。”

为什么保险公司也会乐得看到这样的结果呢?

因为一份保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既是持续的收入,也是预期的负债。提前退保,不管是避免了理赔的保额负债,还是避免了满期的履约负债,都只用当前的现金价值获得了落袋为安,锁定了盈利。如果客户新加的保障还在同间保险公司,那么肥水未流外人田。而保险公司自己有产品可以完美替代的时候,更应该第一时间主动为客户着想、着急、着力。否则。。。

面对退保的损失,我自己的态度是:有所得有所弃。

前段时间有个热门事件结局是“找了一家专门退保的公司……”,大概是以一定中介费的代价,获得了全额的退费,损失远远低于保费减去现金价值的差价。我知道的也晚了,我自己的两份满期返还型意外险都已经退保拿回现金价值了。但我自己是主张要有点契约精神,当年兴高采烈投保、郑重其事签字,欢天喜地放过了犹豫期反悔的机会,现在自己明白过来晚了,大家都承担自己决定的后果,这社会才能胜过原地踏步。

另外,保险体系中存在“后门”、“特殊通道”,恰恰说明了这个行当的暗处风险——有没有用虚假保单骗取保费的,在需要理赔时才经由“保留权限”补出真保单,日期虚开以让补开保单生效——至少是有过吧,我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还有,用新单取代旧单的时候,对于健康险、寿险,要确保新单过观察期以后再退旧单。

最后,希望将来的客户都能碰到至少懂我用心的同行,投保的时候就通透,充分理解、适度投保正确的方案组合,清醒透彻买,责任权限牢记,就算将来遇到更好的产品、要取代今天的选择,也欢迎而不悔恨,少失望、少损失。

同行更要努力,打造青春美貌和人脉外,更过硬、恒久的核心竞争力,给客户发挥补偿业务的核心价值和潜力,为自己换来更好的明天和一辈子的尊重。


来源:知乎  作者:赵结实  整理: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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