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以前是松滋煤矿一名职工,下岗多年,养老保险一直由个人在缴,现年50岁,前不久经医院检查出患有尿毒症,是不治之症,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请问现在可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答: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以上,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报提前退休”。按照上述规定要求,首先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经荆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报荆州市人社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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